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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1/2022-00027
文号
红柳政发〔2022〕39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柳泉乡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红柳泉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5-17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泉乡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泉乡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各行政村

现将柳泉乡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柳泉乡人民政府

                                        2022517

(此件依申请公开


                 柳泉乡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及红寺堡区关于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全面推进红寺堡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全区居民冬季取暖水平,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红寺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工作方案》和《吴忠市红寺堡区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红政办发202230号),结合柳泉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吴忠市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和群众传统取暖习惯,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热源侧清洁低碳化与用户侧高效化舒适化相结合,坚持项目高质量建设与可持续运行相结合,坚持二氧化碳减排与大气污染治理相结合,坚持经济结构优化和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坚持清洁取暖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相结合,坚持清洁取暖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相结合,坚持清洁取暖与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相 结合,打造节能减排、清洁高效、智能多元、长效长治的清洁取 暖示范乡镇、乡村。

二、建设规模及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实施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完成农村清洁取暖 5096户。利用三年时间,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以颗粒物(PM10、 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粉尘等污染物控制。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确保稳步推进柳泉乡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成立红寺堡区柳泉乡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金   柳泉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飞龙   柳泉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员:田进福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马瑞军   甜水河村党支部书记

        张娅梅   柳泉村党支部书记

        李学银   沙泉村党支部书记

  永新村党支部书记

张千劳   红塔村党支部书记

海生林   豹子滩村党支部书记

王正生   黄羊滩村党支部书记

王效银   水套村党支部书记

魏东财   羊坊滩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杨飞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参照红寺堡区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柳泉乡清洁取暖工作机构,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负责柳泉乡清洁取暖 项目的入库申请、组织实施、验收、信息汇总与上报等相关工作,与各单位部门沟通联系,定期上报项目进度与完成情况。

四、实施项目

(一)实施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参照吴忠市清洁取暖技术导则提供的技术路线,结合屋顶分布式光伏技术,通过“屋顶分布式光伏+太阳能+多种辅助热源”供暖技术、“屋顶分布式光伏+二氧化碳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技术、“屋顶分布式光伏+热泵热风机+电直热”供暖技术、“屋顶分布式光伏+电蓄热”供暖技术、“屋顶分布式光伏+燃气壁挂炉”供暖技术、“屋顶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耦合”跨季节蓄热供暖技术、生物质供暖应用技术和其他符合清洁能源改造要求的相关技术路径,对全乡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传统取暖村庄进行改造提升。

(二)完成时限:2021 年完成 546 户,2022 年完成 2730户,2023年完成 1820户。

五、运营模式及任务分配

(一)运营模式。为确保清洁供暖改造工作有序推进,结合《红寺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工作方案》,拟采用“屋顶分布式光伏+清洁取暖 技术路径+项目奖补+农户自筹”的模式,即由企业牵头实施分布式光伏到农户,再配建清洁取暖设备,地方政府给予资金奖补,农户自筹配建屋内管网设施的方式,实现农户冬季清洁取暖。将2021年农户自行安装并符合条件的清洁取暖设备,经验收合格的,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农户改造取暖面积不低于 60 平方米,农 户改造验收合格后,中央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为 3500 元/户,红寺堡区政府按照 1800 元/户的标准筹集地方配套资金,补贴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以及项目建设费用,超出费用由农户自筹。

(三)任务分配。清洁取暖项目紧随分布式光伏项目、乡村振兴示范村和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区域村庄,2021 年力争完成546户改造任务(甜水河村100户、柳泉村200户、永新村100户、红塔村100户、豹子滩村46户);2022年计划完成2730户改造任务(甜水河村200户、柳泉村400户、沙泉村300户、永新村400户、红塔村200户、豹子滩村330户、黄羊滩村400户、水套村300户、羊坊滩村200户);2023完成改造任务1820户(甜水河村300户、柳泉村200户、沙泉村200户、永新村300户、红塔村200户、豹子滩村220户、黄羊滩村100户、水套村100户、羊坊滩村200户)。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我乡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宣传。各村要做好项目前期宣传工作,积极做好农户思想工作,向农户宣传改造目的、改造意义、补贴等政策。

(二)项目准备。选择有资质、有实力、信誉高、技术方案最好、价格最优的企业,了解改造方式的优缺点,选择一批低耗能、高效率、无污染的设施设备,确保改造品质。

(三)项目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可承受范围内”的原则,选择不同的清洁取暖模式,选择适宜的清洁供暖方式,明确改造户数及改造方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其中,2021 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 2022 年 10 月底前完成;2022 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 2023 年 10 月底前完成;2023 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 2024 年 10 月底前完成。

(四)项目验收。要切实规范台账录入和管理,确保台账真实准确。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供暖效果后,报区农村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对按照推荐技术路线自建自用进行清洁供暖改造的农户,由农户提出申请,相关档案资料齐全的,经乡村两级验收后,报清洁取暖办公室进行区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标准予以补助。

(五)售后运营维保。与项目技术企业建立不低于5 年的售后保证体系,企业要建立项目台账,确村确户,跟踪监测。

测已投项目的设备运行效果安全状态,保证取暖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供电保障。乡政府将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名单上报至发展和改革局,由发展和改革局对接供电公司,协调实现峰谷电价和电力增容、供电保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政府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编制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细化清洁取暖年度实施计划,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落到实处。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村级年度考核。经济发展办公室根据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指标任务进行督导,对未能按期完成进度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宣传清洁取暖的现实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形成推进清洁取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乡政府每季度将清洁取暖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建设进度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优化电力供应保障。加强电力增容及电网敷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煤改电”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电网结构,完善设备装备,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农村用电需要,确保农户清洁能源取暖用电实现峰谷价格。

附件:1.红寺堡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表

      2. 红寺堡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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