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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1/2022-00019
文号
红柳政发〔2022〕2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柳泉乡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1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泉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泉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

现将《柳泉乡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2022415

(此件依申请公开

              柳泉乡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及近期辽宁、河北等地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乡镇燃气行业管理,坚决遏制和杜绝燃气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忠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防范燃气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整改、规范疏导、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党委政府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亡人事故,压降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我乡民用燃气瓶安全使用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整治柳泉乡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查清底数、列出清单等基础性工作。同时要求各餐饮负责人及村民在合格瓶装液化气市场进行购买,同时要求出售方要营业执照、钢瓶检验记录,对瓶装液化气市场违规违法存储、销售、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上报上级部门,强化瓶装液化气气瓶全过程监管,推动建立瓶装液化气气瓶、车辆、人员全过程可溯源监管信息系统,加强燃气燃烧器具、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

三、重点内容

()燃气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对照《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以及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对部分餐饮行业及农户家用天然气罐等设施以及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开展全面自查,逐项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查找手册及风险防控、隐患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全面整改安全风险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期限,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全闭环。

2.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落实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落实全员持证上岗。

(二)排查整治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安全隐患

4.督促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餐饮行业与有资质资格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餐饮行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督促餐饮业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督促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楼上有住户的住改商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安装带有燃气泄漏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定期检查餐饮企业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

5.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重点检查在地下室、住改商、密闭场所、人群相对集中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聚集场所。依法查纠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气场所不符合要求、燃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为,重点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督促餐饮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6.要充分利用各村微信群,公众号、宣传彩页、大喇叭等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包括机关、学校、医院、餐饮、旅馆、工地食堂等)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领导小组

长:金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震宇  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涂志强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红寺堡区派驻柳泉乡

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飞龙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马平贤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袁玲玲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四级主任科员

员:海生虎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罗小玲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魏娟宁  综治中心主任

    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丽娟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田进福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穆鹏程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发瑞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马瑞军  甜水河村党支部书记

张娅梅  柳泉村党支部书记

李学银  沙泉村党支部书记

    永新村党支部书记

张千劳  红塔村党支部书记

海生林  豹子滩村党支部书记

王正生  黄羊滩村党支部书记

王效银  水套村党支部书记

魏东财  羊坊滩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吴发瑞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 0953-5093666),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协调工作。

()明确属地责任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村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村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2.各村应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排人员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

3.各村要掌握和摸清辖区内用气场所情况和燃气使用情况,发动两委班子、网格员、开展排查,及时向乡政府报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三)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要严格监督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燃气用户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五、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20221月至202211)

各村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在所属重点供用气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安全隐患销号管理。专项活动结束后,向应急管理办公室书面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销号台账。

六、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按照方案要求和整治重点,精心谋划部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各村要加强协调,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和执法活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等工作机制。

()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升和普及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常识,及时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

()注重长效,强化机制建设。各村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要建立完善燃气市场诚信经营管理机制建设,对合法诚信经营、安全管理能力较好的企业予以扶持,对安全失信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惩戒,调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逐步提高行业整体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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