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红寺堡镇派出所、弘德派出所、红寺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镇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实时预警,指导不同情景模式下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吴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编制。
三、工作原则
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防联控,科学应对”的防控机制,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措施。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红寺堡镇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疫情形势研判
截至目前,我区没有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但综合考虑境外输入的风险、新冠肺炎病毒的特点、呼吸道传染病的季节性、进口冷冻产品输入疫情的隐患等因素,防控形势依然复杂。
(一)存在境外输入风险
虽然我区没有国际机场,也没有直接与境外相连的通道,但不能完全排除通过非正常渠道入境未经有效隔离而直接进入红寺堡镇的人员出现。
(二)存在快速传播条件
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隐蔽、载毒量大、体内繁殖快等特点。隐匿传染源可能持续存在,难以清除。全国复工复产复学后,人员聚集性增加,人群接触机会增多;加之我国人群自然感染率低,普遍易感,始终存在由潜在的传染源导致新冠病毒快速传播的风险。
(三)存在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叠加的风险
进入秋冬季是各类常见呼吸道疾病的高发季节,大量具有相似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就诊病例,将增加医疗机构对新冠肺炎病例鉴别诊断的复杂性。
六、监测
(一)人群监测
境外人员监测。通过网格摸排,掌握境外来红返红人员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入境时间等信息,并结合公安等部门大数据分析,全面摸清人员底数,实现境外来红返红人员“提前知、提前控、全程知、全程控”。
(二)场所监测
1.重点场所监测。教学机构、餐馆、农贸市场、宗教场所等重点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症状监测报告、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等措施,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患者,应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进行诊断排查,并向所在村报告。发现健康码非“绿码”或发热情况的人员,应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就医,同时向所在村报告。
2.社区监测。各村要组织村干部、医务人员、社区民警、小组长、网格员等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上报的非“绿码”或异常症状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做好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红人员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并向红寺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在本村出现新发病例后,要组织开展逐户排查。开展健康宣教工作,引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主动就医。
3.药品销售监测。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由零售药店每日记录药品销量并上报市场监管分局。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零售药店负责登记实名信息并及时报告红寺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三)其他监测
1.舆情监测。各办公室(中心)、各村要加强对新闻媒体、自媒体、专业机构等各种途径发布的涉疫信息的主动监测、判断和核实,密切关注国内外政府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鼓励公众提供疫情线索或进行疫情报告,将相关信息报至红寺堡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如属实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2.应急监测。疫情发生后,各村根据防控需要组织开展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应急监测。
(四)人员管控
在“应隔尽隔”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落实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红人员及次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者管理。配合各部门,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等综合手段,24小时内快速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五)重点场所、单位、人群管控
严格做好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场所的健康码查验、环境清洁消毒等日常防控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必要限流措施以及倡导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做好学校、卫生室等重点单位内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加强公共区域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洁消毒和个人防护。关注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监测情况。
(六)爱国卫生运动
针对环境卫生薄弱环节,部署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对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开展清洁消毒工作。
(七)多病共防
加大流感、肺炎、多价流脑等疫苗的接种宣传力度,倡导坚持“一米线”、勤洗手、保持咳嗽礼仪、科学佩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预警
当发生(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应启动专题风险评估,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并根据需要向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的建议:
1.我镇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发病前14天内未离开我镇;
2.国内或红寺堡区发生本地暴发疫情、社区传播疫情;
3.红寺堡区冷链食品、相关环境检测检出新冠病毒阳性;
4.红寺堡区相关从业人员中检出新冠病毒阳性;
5.各部门监测数据异常认为需要进行研判。
八、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
(一)情景一:环境监测样本发现阳性,尚未发现感染者。
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工业商务、交通等部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查明可能污染来源和范围。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做好可疑暴露者、可能感染者的判定、追踪和管理。
2.做好阳性食品处置和追溯。封存库存阳性食品,再次细致采样检验;责令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已流入市场的阳性食品及其同批次产品追溯、召回;对所有阳性食品及其同批次食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处置。
3.对可能被污染的环境开展终末消毒。对发现阳性样本和可能被污染的环境实行终末消毒,包括空气消毒、物体表面消毒、污染物品的消毒、水源消毒、餐具消毒等。终末消毒结束后对重点区域再次采样,评估消毒效果。
4.做好人员管理。对可能接触阳性物品和暴露于污染环境的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必要时,予以隔离。发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病例等情况,按要求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
5.做好风险评估。根据样本采集数、核酸检测阳性样本数、阳性率、阳性环境样本场所、波及范围、暴露人数等情况,动态评估传播风险,确定防控区域,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6.做好健康宣教。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继续向全社会提倡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社交距离,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
(二)情景二: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区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村无病例,个别村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和国内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重点地区来红返红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协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6小时内完成疫情初步调查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辖区内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由红寺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并配合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立即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实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同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村组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健康教育风险沟通。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接触或暴露机会。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三)情景三: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少数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采取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5.医疗救治
(1)发现可疑病例后,全力配合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启动医疗救治应对预案,调动优质资源,全力开展救治工作。
(2)如我辖区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由红寺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配合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使用负压救护车尽快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集中救治和隔离医学观察。
6.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高感染风险人群判定追踪和管理
(1)按照“边调查、边采样检测、边控制、边溯源”的原则配合各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初次流行病学调查。
(2)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调度指挥全镇力量,协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参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各办公室(中心)要紧密配合,第一时间互通调查信息,相互补充印证,快速掌握病例发病前14天至被隔离日所接触的人员、环境。
(3)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快速判定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次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由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上报并对上述人员开展追踪和管理。
(4)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上级政策有变时按照实时政策执行。下同);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各村及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居家隔离必须具备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对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5)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的密切接触者,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视情况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开展3次核酸检测。
(6)对已经流出本辖区的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次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了解去向,并向目的地有关部门通报信息,要求当地开展协查和人员管控。
7.做好风险评估。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感染来源、核酸检测情况和“四早”措施落实情况等,动态评估疫情态势和传播风险。
(四)情景四: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并构成扩散蔓延风险。
1.情景描述:发生跨镇乡(街道)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地区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区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采取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红寺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吴忠市要求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区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吴忠市和自治区支援支持。
(2)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做好社区管控措施,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区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指导加强脆弱人群、高危人群及重点机构的防控。实施脆弱和高危人群保护计划,关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社区应提前对辖区内的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进行摸底,采取有效救助途径,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对患有慢性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进行健康教育。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会支持。重点关注脆弱人群集中的相关机构,避免受到疫情影响。强化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加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在此类机构中发生疫情。
(3)疫区封锁。以镇乡(街道)或区为单位划定为疫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高速、国省道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4)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人员。
(6)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五)情景五:中高风险地区的处理措施
中风险地区的处理措施:
1.明确防控区域(下同)
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将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区域划分为中风险区。
2.划定管控区域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划定管控区域。一般情况下,发生散发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单元(楼栋单元、班级、工作间、病房、办公室、农村户)或楼栋(楼层、车间、病区、自然村)划定为管控区域。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小区、相邻较近的自然村、工厂、学校等划定为管控区域。
3.严格社区管控
管控区域实施封锁,禁止人员出入并予以终末消毒,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做好居民健康监测、环境消毒工作,落实封锁期间生活服务保障,耐心细致开展居家健康指导;做好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服务和药品保障;配备医护力量,对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患者、其他各类急症患者、孕(产)妇等,协调应急车辆及时转运并做好车辆消毒工作。
中风险地区中有疫情的行政村设置卡口,实施封控式管理,24小时值守。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对进出人员执行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电子健康码或查验健康证明通行等防控措施。对公共环境开展每日消毒,对电梯、楼梯扶手、门把手等重点部位加大消毒频次。
中风险地区各行政村减少聚集性活动,全面开展“敲门行动”,进行健康排查和医学告知,对进出人员执行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电子健康码或查验健康证明通行等防控措施,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引导居民非必要不离开防控区域,确有必要离开者,需凭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对中风险地区内所有人员实行全员核酸检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混检方式进行检测,7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4.做好交通管制
管控区域内采取停止公共交通工具运营等交通管制措施,其他区域落实客运场站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实施乘客扫电子健康码、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等措施。根据风险评估,采取控制乘坐率(不超过50%)、减少客运次数、设置留观区、移交发热乘客和信息登记等各项措施。
5.重点单位和场所管理
管控区域内的学校、托幼机构采取停学、停课、封闭式管理、线上教学等措施。中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内学校、托幼机构,允许线下上课,但须落实封控式管理、戴口罩等措施,停止大型集体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实施分餐制。暂停中风险区域内学生、托幼儿童培训机构营运。
管控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采取暂停上班等措施,中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和聚集性活动。同时,实行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在机关单位食堂实施分餐制度。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发生疫情的工厂企业实施以班组、车间、全厂为单位的停工停产,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且经评估后,可视情况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内其他工厂企业在强化常规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封控管理,采取扩大核酸检测、强化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后可不停工停产。
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实施视频探视探访。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职员工、新入住老年人。
有疫情的行政村内暂停开放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或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其他区域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经营主体防控责任,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电子健康码或查验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
有疫情的行政村内暂停农贸市场和肉类加工企业营业。中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加强冷链食品监测,农贸市场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顾客数量。肉类加工企业实施封控管理,每天对其屠宰车间、分割肉车间、包装车间采集适量环境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肉类加工企业的从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有疫情的行政村内的相关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疾控流调队伍定点驻守,对每例发热病例提前开展流调;无发热门诊的,红寺堡镇卫生院应当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配合社区开展发热病人排查。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坚持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的院感防控日巡查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以及防控基础设施、基本流程逐一梳理,摸排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疫情发生后,按疫情波及人群数量和风险评估意见,启用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安排专职医务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内的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要如实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填报购买人员个案信息,并及时报告。
组织心理疏导队伍,为受影响人群提供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大力倡导“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
高风险地区的处置措施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明确防控区域(下同)
以乡镇为单位,将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的区域划分为高风险区。
2.划定管控区域扩大管控区域范围至行政村甚至乡镇、区。
3.人员流动管理。管控范围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高风险地区内所有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防控区域,确需离开的,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疫情的所有村实施封控措施,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
4.企事业单位管理。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品、生活必需品、公共事业运行必需、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保险、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事业单位和承担国家、自治区吴忠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经风险评估后可不停工,其余企事业单位一律停工停产。一旦发生疫情,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
5.特殊机构防控。有疫情的乡镇内的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实施视频探视探访。
6.公共场所管理。一旦发生疫情,餐饮服务单位停止堂食;暂停开放影剧院、歌舞厅、游艺室、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远端疏导等防控措施。其他区域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经营主体防控责任,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电子健康码或查验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
7.医疗机构管理。积极对接区人民医院扩充隔离病床,做好隔离病区和病床的储备。
8.隔离场所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用一定规模的隔离场所。
9.公共交通管理。一旦发生疫情停止运营公共交通,限制私家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出行;高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公共交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控制乘坐率不超过50%。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可采取停运所有公共交通的措施。
10.核酸检测。对高风险地区和邻近防控区域内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实行核酸检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混检方式进行检测,7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11.波及区域和受影响区域
经风险评估认为确有必要,在中风险区域周边,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短暂活动过的行政村划定为波及区域,将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的分布区域和活动区域的行政村划定为受影响区域。在高风险区域周边,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定为波及区域和受影响区域。
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活动的室内地点进行终末消毒。
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无发热门诊的,红寺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配合社区开展发热病人排查。
特殊机构管理。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取消所有探视。
公共场所管理。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电子健康码或查验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引导其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
加强冷链食品、农贸市场和肉类加工企业防控。加强冷链食品监测,缩短农贸市场营业时间,限制顾客数量。对肉类加工企业实施封控管理,每天对其屠宰车间、分割肉车间、包装车间采集适量环境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肉类加工企业的从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加强健康教育、舆情监测和心理咨询。
九、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照甲类传染病的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报告疫情。
疫情信息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发布。区人民政府应按规定严格落实有关信息发布程序和工作要求,通过主流媒体通报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等疫情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传言,争取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切实把握工作主动权。
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区人民政府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可调整由政府主导的应急响应级别。红寺堡镇人民政府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的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十一、总结和评估
对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可邀请专业机构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有关工作进行独立评估。
(一)终止应急响应
疫情结束后,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适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二)恢复基本社会服务
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医疗秩序。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社会工作服务。
十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