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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0/2020-00022
文号
红新政发〔2020〕113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责任部门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21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建议书核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建议书核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吴红检二部行公建〔2020〕8号)文件要求,我乡及时联合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对反馈的兰圈子沟(兰陈路红阳村以北段)、独疙瘩沟(G304线南段)围垦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对兰圈子沟红阳段进行全面摸排,涉及围垦种植的农户26户,其中:种植林木的涉及2户,其余均种植农作物;独疙瘩沟(G304线南段)无林木种植情况,均为农作物。

二、处理意见建议

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鉴于2020年农作物

已进入成熟期,建议待农户秋收后进行统一处理,具体如下:

1.红寺堡区水务局河长办应尽快明确各河沟道岸线及保护范围。

2.2020年秋收后,我乡及时联合综合执法局在全乡范围内发布《关于严禁占用河沟道范围内土地利用的公告》,明确已占用的农户必须在秋收后及时清理渠、闸等基础设施并退还土地。

3.持续加强河沟道路监管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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