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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0/2020-00016
文号
红新政发〔2020〕3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责任部门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18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站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9〕39号)文件精神,按照《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红政发〔2020〕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全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我乡人口普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乡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意义。人口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国情国力,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口问题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开展人口普查,是摸清我乡人口的基本情况,掌握我乡未来发展趋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普查目的。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乡人口在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

(三)普查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核准全乡人口总量,二是查清全乡人口结构,三是查实全乡人口迁移流动状况,四是搞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二、组织保障。

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需要建立一个横向到各个单位、纵向到村的普查体系。按照“切块”原则、地域原则、不重不漏原则,以村委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将全乡划分为16个普查区,每个普查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若干个普查小区,实现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完整覆盖全普查区,所有普查区连接起来覆盖全乡。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新庄集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段立栓    乡党委委员、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学忠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锁金银    乡党委副书记

潘海鹰    乡党委副书记

田志栋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余义强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海万吉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张志忠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明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马啸芬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谢彦明    乡派出所所长

杨旭虎    副主任科员

马小芹    副主任科员

曹  鹏    乡长助理

成  员:袁  婧    乡办公室主任

唐文忠    乡中心学校校长

杨生玺    乡计生站站长

马旭龙    乡扶贫办副主任

王玉萍    乡文化干事

王金龙    乡林业站站长

李克伟    乡危房办主任

魏  玉    乡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秦志平    乡国土干事

马小平    乡农业站站长

马  霞    乡组检干事

田晓平    乡会计

苏  佳    乡统计干事

田海珍    康庄村党支部书记

南海龙    白墩村党支部书记

马军贵    红阳村党支部书记

王文元    杨柳村党支部书记

马伏才    中川村党支部书记

周国军    东川村党支部书记

金耀林    南源村党支部书记

贺  毅    新台村党支部书记

马文珍    西源村党支部书记

马文兵    向阳村党支部书记

剡风才    新集村党支部书记

海成军    红川村党支部书记

王永明    沙草墩村党支部书记

闫兴明    洪沟滩村党支部书记

高堆仓    菊花台村党支部书记

吴天云    柳树台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田志栋同志担任。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时间。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普查对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全乡境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全乡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三)普查内容。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财政局足额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拨付到位。乡政府根据普查工作需要,主要用于普查人员费用,宣传费用,材料费用及租车费用等。

五、工作要求。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村、各站所、各单位要按照“全乡统一领导、各区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

(一)坚持依法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乡指导员、乡普查员、乡人普办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遵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保护被调查人的隐私,各普查区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自始至终保证普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乡纪委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因人为干扰造成的普查工作失真现象。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本次普查要求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PAD或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联网实时上报。在普查中,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动员工作。为渲染良好的人口普查氛围,扩大知晓面,提升普查对象配合度和积极性,要做好人普宣传工作,采用互联网、条幅、宣传单页、短信等多种传播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更好地完成我乡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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