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乡镇文件
索引号
640303020/2020-00007
文号
红新政发〔2020〕5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责任部门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1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印发《新庄集乡第二代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和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的工作方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印发《新庄集乡第二代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和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解决我乡第二代残疾人证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推进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宁残联〔2019〕49号)、《关于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卡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宁残联〔2019〕59号)和《红寺堡区第二代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和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红残工委〔2020〕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乡范围内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进行核查清理,进一步规范残疾证办证行为,彻底解决我乡残疾人证不符、评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立资料齐全、信息精准的残疾人档案,加强对残疾人的管理,有序推进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保障各项惠残助残项目顺利实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第二代残疾人证核查清理

(一)核查范围:全乡范围内各类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具体要求:

1.各类批次办证的,均按初始办证程序受理、评定后核发残疾人证;

2.对经过康复、治疗等明显人证不符的,通过重新评定后,收回残疾人证,并从系统中注销;

3.对死亡的残疾人,收回残疾人证并从系统中注销;

4.2010年1月1日之前办证的,按照到期换发残疾人证的程序进行核查、登记、评定、核发残疾人证;

5.2019年5月要求重新评定但仍未鉴定的,本次继续评定;

6.对户口和身份证、残疾人证不符的,以公安局核准的户口、身份证重新登记、受理、评定后办证;

7.公职人员中持二代残疾人证的,全部重新评定。

8.红寺堡区外户籍的残疾人,由各村登记上报乡民生服务中心,乡汇总报区残联,按照户籍统计后协调户籍所在地残联办理换证手续;

9.2019年3月8日以后颁发的残疾人证,若本人无异议,原则上维持原证;

10.有医院评定(诊断)证明、正在服药或治疗的精神残疾(智力残疾)人,原则上维持原证;

11.红寺堡区户籍、有明显重度肢体、视力、听力、多重残疾症状的残疾人,可采取上门核实评定,若人证相符,原则上维持原证;

12.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原则上维持原证。

(三)核查时间、地点: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29日,评定医院: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四)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1月10日—1月13日)各村要聚焦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楚、问题明确;特别是要摸清已死亡、已康复及人证不符的残疾证人员。1月13日16:00前各村必须将汇总摸底情况上报乡民生服务中心。

2.评定阶段(1月14日—2月21日)根据与残联、卫健等部门对接,各村支书、主任及乡残联干事共同负责组织需办理残疾鉴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人民医院进行评定;对需要上门评定的残疾人按住址、类别、等级登记造册后上报区残联,由区残联联系医生上门评定。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拒不参加评定的残疾人,由乡汇总后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将在红寺堡电视台公告,公告结束一周内仍不参加评定的,区残联将统一在办证系统内注销。

3.总结上报及归档阶段(2月21日—2月29日)。乡政府负责将清理核查后的残疾人信息登记造册书面上报区残联备案,对本次核查后的残疾人资料进行系统归档管理,建立专人负责、一人一档、信息准确、资料齐全、资源共享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档案。

三、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

(一)加大舆论宣传

为残疾人发放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促进残疾人事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更好发展,有利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各村要围绕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使用等内容,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微信群、主题活动等形式着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发放和使用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的意义。

(二)残疾人证发放

根据人社局与残联共同制定的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方案,各村按照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人员携带2019年3月以后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经办窗口换证,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由残疾人亲属代领。

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第二代残疾人证核查清理、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立栓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学忠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锁金银 乡党委副书记

潘海鹰 乡党委副书记

田志栋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余义强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海万吉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张志忠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明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马啸芬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马红梅 乡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海成军 红川村党支部书记

剡凤才 新集村党支部书记

闫兴明 洪沟滩党支部书记

马文珍 西源村党支部书记

金耀林 南源村党支部书记

高堆仓 菊花台党支部书记

吴天云 柳树台村党支部书记

贺  毅 新台村党支部书记

马军贵 红阳村党支部书记

王文元 杨柳村党支部书记

田海珍 康庄村党支部书记

王永明 沙草墩村党支部书记

马文兵 向阳村党支部书记

周国军 东川村党支部书记

马伏才 中川村党支部书记

南海龙 白墩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生服务中心,余义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理核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支书亲自抓,主任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确保第二代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和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乡民生服务中心作为牵头站所,要统筹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和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全面协调工作;各村负责本村残疾人的清查摸底、组织评定和残疾人档案建设;保障第二代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和第三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明纪律,强化问责。乡纪委要对本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及核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渎职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