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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6-00041
文号
红政办发〔2026〕 1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司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4-30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和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宁政办发〔2024〕56号)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全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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