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公路管理段、市政和环卫服务中心、太阳山镇、柳泉乡、大河乡: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防汛、抗旱救灾)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财政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公路管理段、市政和环卫服务中心、太阳山镇、柳泉乡、大河乡: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防汛、抗旱救灾)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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