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扶贫办:
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对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宁审农报〔2020〕11号),共反馈我区6个方面11条问题。我区高度重视,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积极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9条,正在推进整改2条,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人饮工程未专业化管理,增加运营管护成本。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工程水价由供水厂到村水价和村到户水价构成,其中供水厂到村水价由宁夏水投红寺堡区水务有限公司按照2.2元/吨收取;村到户水价由村委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核算,主要包括聘用水管员工资、管理维护费、水损费用等。根据2019年安全人饮“大走访”调查反映,全区64个行政村中29个村反映水损大,26个村组水价在3元/吨至3.5元/吨之间,41个村组水价在4元/吨至4.5元/吨之间,5个村组水价为5元/吨。由于村到户管道管护工作由各村管理、核算,增加成本费用。
不符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水利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移发〔2018〕46号) “四、重点任务(一)全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现固。……鼓励创新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建立健全贫困农村供水专业化服务体系、信息化管理和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定价和收费机制,落实工程管护人员和经费,确保工程可持续运行。”的规定。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整改。委托第三方对我区生活饮用水进行成本测算,编制《吴忠市红寺堡区农村城镇供水成本测算报告》,经区人民政府第68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发改局进行成本水价监审,并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目前,城乡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果和召开听证会的公告已于6月16日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听证会,听证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统一水价。
2.农户多承担人饮工程改造费用。2019年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入户未入室改造工程项目共改造2400户,建设方案中明确保温井砖基础由施工单位实施。抽查朝阳村、南源村等4个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建设方案要求实施,存在农户用自家材料砌筑砖基础的情況,共涉及1040户。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此问题审计指出后,我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并监督施工企业进行了清退,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项目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惠民项目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3.未及时制定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11月29日,红寺堡区39个贫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发电,截止12月31日,共发电227.35万千瓦时,应结算电费58.998万元。由于红寺堡区未及时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管理单位无法向供电公司提供发票。截至2020年3月27日,39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费未能及时结算、收益未分配。
不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扶贫电站实施细则》第七条“……各县(区)扶贫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加强对本地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统筹谋划、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的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红寺堡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办法》(试行),执行光伏电站资金收益分配制度,确保资金效益及时有效发挥。二是2020年12月并网发电以来,通过积极协调供电公司、红寺堡区国资公司等单位,共收到光伏收益资金343.84万元,除必要的运行成本费用37.26万元,其余306.58万元全部拨付至64个行政村,用于滚动发展村集体经济、公益性岗位补贴、村级公益事业支出等方面。
4.农村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影响就业。经查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红关村和大河乡龙源村2015年至2019年136人培训就业情况,存在培训针对性不强、就业率低的问题,目前仅有6人从事与培训技能相关的工作,30人未从事与培训技能相关的工作,100人参加培训后未就业。就业率低的主要原因是:针对无法外出务工人员,设置了刺绣、手工编织等技能培训内容,但本地无扶贫车间和相关产业,无法就近务工。
不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9号)“二、技能培训助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八)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脱贫。各地要创新培训组织形式,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力意愿开展培训。……”的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以村为单位统计群众培训意愿和需求,将我区2020年培训任务按需求统计划分至各乡镇、村,目前已完成精准脱贫技能培训200人。二是6月12日组织召开红寺堡区2020年夏季招聘会,共60家企业参与,提供近600个就业岗位,帮助我区近1200名就业困难群众实现就业。三是结合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季节性特点,利用农民工返乡有利时机,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年轻劳动力参加培训。四是结合培训工种,收集就业信息,通过培训学员微信群,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并要求培训机构承接培训时提供多个招聘企业,并在培训结业或鉴定后现场开展招聘会,为群众疏通就业渠道。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5.未按标准发放奖励资金2.1万元。按照红寺堡区相关政策规定,务工年收入每户超过20000元且未享受产业到户补助的按照2000元/户标准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柳泉乡、新庄集乡未认真审核把关,向21户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按照1000元/户发放奖励资金,少发放2.1万元。
不符合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寺堡区2019年就业扶贫到户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红人社发〔2019〕203号)“(四)对没有享受产业补贴政策的,年稳定创收达到20000元以上的,给予2000元/户的一次性奖励,每年只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扶贫资金解决”的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经核实,确定该21户建档立卡户未享受2019年种产业补助,符合务工奖补发放条件,于2020年4月26日补发奖励资金2.1万元,已全部兑付到位。二是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公示公开,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政策补助资金。
6.未及时兑付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56.18万元。2019年3月起,红寺堡区扶贫办开始兑付2017年度和2018年度扶贫小额贷款部分贴息资金。截至2019年底,红寺堡区扶贫办已兑付上述贴息资金2042笔156.18万元。
不符合红寺堡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红寺堡区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红开办发〔2017〕4号)“三、时间安排。2017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分三个时间阶段实施,第一时闻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30日;第二时间阶段:2017年5月1日—2017年8月31日;第三时间阶段2017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各乡镇负责在每个贴息时间段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户贴息材料(贷款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还款原始单据)收集、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在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负责人及乡镇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对象花名册,由扶贫办负责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以一卡通形式直补到贫困户。”和红寺堡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红寺堡区2018年金融扶贫实施方案》(红开办发〔2018〕2号) “二、主要措施(五)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助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由金融机构按季度提供还款明细;扶贫办审核汇总后,下发各乡镇进行公示;乡镇将兑付资料上报扶贫办,以一卡通的形式直补到贫困户。”的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经核实,我区小额信贷贴息情况共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有1387笔44.31万元属于2017年—2018年期间贷款,贷款期限为2-3年,本次兑付的贴息资金为2019年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2017-2018年期间贷款利息已在2019年之前兑付。二是有253笔67.07万元属于德泽养殖贷款(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由德泽公司偿还贫困户贷款期间的利息,贫困户在贷款期间不负担贷款利息,属于资产收益分红,在贷款到期后(2019年4月份)由德泽公司偿还贫困户贷款本息,并提供相关还款凭证至扶贫办,以一卡通形式将贷款利息兑付至贫困户。以上两种情况符合“贴息资金兑付时限”相关规定。三是有401笔44.8万元,因银行未及时反馈贫困户贷款明细,经乡村两级入户核实后,扶贫办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已按照程序给予贴息。
(三)扶贫项目建设及绩效方面的问题。
7.个别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管护不到位。2017年11月红寺堡区水务局实施周圈村、龙源村1.1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总投资2201.29万元,于2018年5月完工。由于所在乡镇及村管护不到位造成出地桩、滴管被破坏;农户使用不当,造成管网压力大,部分管道漏水,无法正常使用。2019年3月水务局对上述项目进行维修,合同金额为197.84万元。
不符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水利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移发〔2018〕46号) “四、重点任务(七)不断提升贫困地区水利管理能力。……大力推行高效节水灌溉管理新模式,着力培育投、建、管、服新型经营主体,形成职责清晰、职能到位、服务优质的建管新体系,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物业化管理,降低运行成本,突出节水效益。……”的规定。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整改。一是待周圈村高效节水项目运行后,立即将该项目使用权移交给太阳山镇周圈村委会,统一管理运行。目前,已在泵房内张贴轮灌图、运行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在运行期间请专业人员指导设备操作。二是结合《红寺堡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方案(2019—2021年)》(红政办发〔2019〕67号),起草制定《吴忠市红寺堡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护及责任追究机制方案》,待方案印发后,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管护责任。
8.大河乡龙源村枸杞种植产业项目农户收益低。大河乡龙源村属“十二五”移民安置区,为解决移民后续产业问题,2016年红寺堡区林业局采购枸杞种苗94.82万元,在龙源村种植,种植面积932亩,因供应商提供的枸杞苗木纯度低而引起诉讼,截至2019年底,供应商只对参与枸杞种植的429户移民以200元/亩的标准进行了补偿,其他移民至今未获得收益,正在诉讼中。
不符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解决政策性移民发展问题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8〕86号)“一、大力推进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一)发展增收产业。力争到2020年,每个移民村培育一个稳定增收的支柱产业。”的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大河乡高度重视,把增加群众收益作为首要任务,2018-2019年管护期内,当地农民参与田间劳动,增加了务工收入,同时掌握了枸杞生产管理技术。二是大河乡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积极对接,通过招商引资于2019年9月1日与延安市星闪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8年枸杞流转协议,前3年330元/年,后5年580元/每年。审计组提出意见后,经协调对接流转企业已于4月8日按照合同要求兑付流转费147384.6元,5月底兑付75436元,剩余流转费将按照合同要求到期兑付,保障群众收益。三是疫情复工复产后,对有务工需求的群众,已对接流转企业进行培训和使用,截至目前,仅龙源村移民务工已达到2100余人次,兑付工资21万余元。四是2020年枸杞生长进入第三年,枸杞将大面积挂果,后期仅除草、剪枝、施肥、打药、采摘等用工需求,将为群众创收达到230万元以上。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9.2016年至2019年,红寺堡区扶贫审计共发现问题35个,本次审计对20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19个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培训类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
《关于红寺堡区2018年度扶贫的审计报告》反映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方面精准扶贫培训监督管理不到位,“银川市给力职业技校承办的“新庄集乡康庄村装载机培训班(35人)”和“新庄集乡南源村装载机培训班(50人)授课教师不具培训教师上岗资格问题”,据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精准脱贫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整改措施“2019年12月3日重新开班培训”。
经核实,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接银川给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原计划于2019年12月15日至19日重新开班。由于受人员不齐和疫情影响,截至2020年3月19日仍未开班培训。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新庄集乡康庄村装载机培训班(35人)存在教师资质不合格的问题,已对该培训班作出重新开班的处罚;区纪委于2019年11月14日对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时任局长王志刚同志作出谈话提醒处理,并责令股室负责人魏召侠作书面检查。二是银川给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于2020年5月2日至5月13日在康庄村重新开班开展线上培训,6月1日开展线下培训,6月19日培训结束。
(五)疫情期间政策落实情况。
10.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需求。截至2020年3月14日,红寺堡区担保基金剩余贷款额度186.8万元,符合条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和建档立卡户等共212人,需要贷款2167万元,剩余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需求。
不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64号) “(十)落实就业创业资金。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先保障就业创业补贴资金,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业资金主要用于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培训补贴(含师资培训)、创业指导服务补贴、创业园区补贴、创业奖励及购买社会服务等。……”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宁财(金)发〔2020〕264号)文件精神,对创业担保贷款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达到90%以上的,本年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因我区上年到期还款率已达到90%以上,按照创业担保贷款放贷数可适当值提高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的标准计算,我区担保贷款基金为1600万元,贷款余额为11176.1万元,创业担保基金剩余贷款额度4823.9万元,可以满足贷款需求。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11.黄花菜产业“做大”未“做强”。红寺堡区大力发展“3+X”特色产业,通过制定产业优惠政策和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措施助推产业发展,贫困群众也从产业发展中获得了实惠,黄花菜种植面积由2017年的3.25万亩迅速提升至2019年8.02万亩。但是,在全国收购价基本保持平稳的情况下,红寺堡区干黄花菜市场收购价格从2017年每公斤50元降至2019年每公斤30元,对贫困群众收入影响较大。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红寺堡无黄花菜地方品牌。据农业农村局调查,黄花菜销售主要靠外地客商大量收购,本地优质产品被收购后与其他产区产品掺混,提升其他产区黄花菜等级后销售。二是没有及时培育扶持或引进龙头企业,种植散户市场议价能力弱,外地容商压价收购导致贫困群众利益受损。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此项问题,我区高度重视,于5月20日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黄花菜产业项目建设方案》(红党办综〔2020〕26号)文件和《红寺堡区2020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42号)文件,重点针对黄花产业未做强问题、销售难问题,通过招商引资抱团发展,延长黄花菜产业链条。一是开展黄花菜价格保险,按照农户自筹保费不超过20%的原则,鼓励种植户、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黄花菜价格保险,目前已承保面积5000亩。二是对黄花菜产业晾晒加工企业、合作社、农户建设储藏冷库20吨以上,按500元/吨给予一次性补助,对1.5吨以上烘干设备每台补助3万元。三是加大对土地流转企业的扶持,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流转土地种植特色产业300亩以上,连续2年每亩给予100元补助。四是对创建国家、自治区级名优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政策奖补,目前已注册“塞上阳光”红寺堡富硒黄花菜公共品牌和“兴茗萱”“鲁家窑”“萱菀亭”“翼侬富硒”等4个品牌商标,“红寺堡黄花菜”地理标识正在审核阶段。五是通过招商引进水发(宁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宁夏富阳工贸集团红寺堡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投入资金800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资金3800万元),对中烟厂房进行改建7400平方米的干菜及速冻鲜菜储存库,建成年加工干菜1万吨生产线一条,鲜菜加工生产线两条,有效解决红寺堡现有8.02万亩黄花菜干菜加工难和鲜菜储藏难等问题;引进贵州航天智慧农业有限公司和宁夏中新润现代农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红寺堡区黄花菜大数据交易中心,目前框架协议正在签订,该项目建成后将会有效解决红寺堡区黄花菜做大未“做强”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高质量。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上率下、高位推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深化落实主要领导包抓乡镇、其他处级领导包抓行政村的责任机制,对审计督查反馈问题实行责任包干,定期调度,明确到人,确保问题整改高质量,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二)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再反弹。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区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推动工作开展,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制管长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