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现将《红寺堡区2018年特岗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请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红寺堡区2018年特岗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
(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公平、公开、公做好2018年自治区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实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宁教人〔2018〕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18年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8〕15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3.坚持主动回避,接受监管的原则;
4.坚持规范程序,严格保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2018年特设岗位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综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红寺堡区特设岗位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马占斌 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晓峰 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刘汉锋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高建斌 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铁 政协秘书长
温丽娟 组织部副部长
杨金花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马 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童仲志 教育局副局长
冯进海 教育局副局长
魏国喆 教育局考试中心主任
李建华 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杨金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8月14日--15日
2.地点:红寺堡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内容: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实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宁教人〔2018〕89号)文件要求,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尤其涉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支教人员服务证书及证明材料、聘用等有关手续。
4.证件审验要求:
(1)身份证审验:按招聘条件审核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照片是否与准考证、报名信息表上一致,报考宁夏地方特岗教师的是否为宁夏户籍。
(2)毕业证审验:资格审查中没有毕业证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对有疑义的毕业证书,将组织人员在网上进行验证,并按照所报特岗类别相适应的专业进行核对。
(3)教师资格证审验:对照考生毕业证毕业时间,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位所在学段以上层次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审验,持幼师资格证者不在此次特岗教师招聘范围。
(4)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证书及证明材料审验:对支教服务人员服务期满已领取《服务证》的,依据实施单位发放的服务证书进行审查;对服务期满没有发放服务证书的审查,依据项目所在服务单位及其市、县(区)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聘用人员必须出具聘用学校的证明;有疑点的证件(证明材料),可联系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鉴别。
(5)报考岗位类别审验:按报考岗位类别审核是符具有相应报考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在资格审查中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人员空缺的,及时报红寺堡区特设岗位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入。
(6)以上证件复印件(审核人签字、盖章)在资格审查后会同资格审查人员名册一同上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7)在资格审查中,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8 日(7:00-18:00)
2.考点:红寺堡区第三中学
(二)面试范围及内容。
1.面试对象:报考2018年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进入红寺堡区面试范围的人员。
2.面试考官:由外聘专家组成。
3.面试内容:以讲课为主,测试各学科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材教法应用能力及学科技能测试。
(三)面试形式。
1.试讲方式:按学科分组进行。
2.试讲时间:每位面试者试讲时间为20分钟(含5分钟综合测试)。
3.学科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的考生除进行试讲外,分别进行以下测试:
体育学科:篮球、排球、田径等项目;
音乐学科:乐器、试唱、舞蹈;
美术学科:写生、绘画。
4.试讲顺序:试讲前抽签确定。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学科技能测试成绩×30%,其他学科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对面试(综合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65%+面试成绩×35%。
6.面试成绩的公布: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分数,并将面试成绩单交于考生本人,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及综合结果予以公示。
五、体检
1.由教育局、人社局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统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凡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体验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对体检不合格或因故不能应聘等情况出现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8月19日上午8:30至8月20日下午18:00
3.体检地点: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4.体检方法:教育局与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纪委(监委)监督。
六、确定拟聘用的初步人选
面试及综合考核结束后,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教育局、纪委(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聘用人选。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考核总成绩
在教育局、纪委(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共同监督下,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并通过电视台、微信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由教育局、纪委(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核实,对事实清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由资格审查暨面试(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于8月 27日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岗前培训
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十、相关要求
(一)面试工作中邀请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巡视,区纪委(监委),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
(二)教育局负责挑选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人员从事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
(三)各责任单位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做到严谨细致、准确无误。
(四)在工作中,不得越权决定事项,严禁对学生进行个人许愿和随意答复。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或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严格自律,廉洁勤政,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面试实行回避制。凡在面试期间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面试工作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凡在规定时间内没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2018年特岗教师面试评分表
2. 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国家特岗
定向师范类人员、定向支教)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8年特岗教师面试评分表
考生序号:
类别 | 项目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分值 | 评价等级 | 得分 | ||
好 | 中 | 差 | |||||
面
试 | 教学目标 | 符合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要求全面、明确具体宜于操作和检测。 | 10 | 9-10 | 6-8 | 1-5 |
|
教学内容 |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突破难点。 | 10 | 9-10 | 6-8 | 1-5 |
| |
教学环节 | 安排合理,衔接紧凑自然,层次清楚。 | 10 | 9-10 | 6-8 | 1-5 |
| |
教学特色 | 教学有亮点,有特色。 | 8 | 7-8 | 5-6 | 1-4 |
| |
教学效果 | 全面落实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思维活跃,参与面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学有所得。 | 10 | 9-10 | 6-8 | 1-5 |
| |
教学设计 | 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具有科学性。 | 10 | 9-10 | 6-8 | 1-5 |
| |
教学方法、形式 | 灵活恰当,注重创设情境、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符合学生实际。 | 10 | 9-10 | 6-8 | 1-5 |
| |
教学组织 能力 | 有效组织课堂教学。 | 6 | 5-6 | 3-4 | 1-2 |
| |
学法指导 | 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 5 | 4-5 | 3-4 | 1-2 |
| |
板书图示 | 工整、规范、新颖。 | 5 | 4-5 | 3-4 | 1-2 |
| |
教态 | 讲普通话,语言流畅、准确、精炼,操作教学(多媒体)熟练,自然大方。 | 8 | 7-8 | 5-6 | 1-4 |
| |
外部形象 | 相貌端庄、服饰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大方。 | 8 | 7-8 | 5-6 | 1-4 |
| |
简明评价意见 |
| 总分 |
| ||||
评委 签名 |
| ||||||
说明:1、评委根据面试者试讲情况逐项对照分值进行衡量后,在评分栏内打分,而后计算总分。
2、评委在评价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分并作简明中肯的评价意见,签署姓名和日期。
附件2 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 (国家特岗、定向师范类人员、定向支教人员填写) | ||||||||
姓 名 |
| 性 别 |
| 本人相片 | ||||
民 族 |
| 特岗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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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 报考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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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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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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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学 历 |
| 学 位 |
| |||
通讯地址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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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所在地 | 省 市 县(市、区) | |||||||
相关证件 (有、无) | 身份证 |
| 毕业证书 |
| ||||
教师资格证 |
| 报名信息表 |
| |||||
准考证 |
| 支教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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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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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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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 所在单位 |
| 市、县(区)教育局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人签名 |
| 所在单位 |
| |||||
监督人签名 |
| 所在单位 |
| |||||
考生承诺 | 本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个人条件符合本次招聘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意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签名): | |||||||
备注 |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领导小组。一份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备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