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区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640303001/2018-38182
文号
红政发〔2018〕100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6-12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工业园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工业园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25)精神,红寺堡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印发《红寺堡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清查。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园区设立情况。宁夏弘德慈善园区于2011年开工建设,位于红寺堡城区东北方向15公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宁夏黄河善谷红寺堡福利企业创业园总体规划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1170号),同意红寺堡区按照总体规划建设宁夏黄河善谷红寺堡福利企业创业园。2014年6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宁夏弘德慈善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宁经信综合发2014244号),同意批复宁夏弘德慈善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4年7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宁夏弘德慈善产业园的批复》(宁政函201487号),同意设立宁夏弘德慈善产业园。

(二)园区土地报批、供应及建设情况。弘德慈善园区起步区总体规划面积822.86公顷,截止2018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的建设用地面积为611.7126公顷。

截止2017年12月底,已供应53宗建设用地,面积为438.8743公顷,其中挂牌出让35宗建设用地,面积286.6305公顷,划拨18宗建设用地,面积152.2438公顷。批而未供面积172.8383公顷(包括挂牌流拍的3宗建设用地,面积15.4243公顷,分别为:宁夏加禾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食品制造业项目、宁夏鑫磊金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的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轩露酒业有限公司使用的饮料制造项目)。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整改任务

1. 针对园区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工业园区管委会把好项目入园关口,确保项目规范用地。园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项目选址实行园区、规划、国土共同审核制度,对入园项目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从符合产业政策、投资能力和用地规模上先期进行审核,按照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项目用地。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严把项目及用地审批关口,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宁党办发[2015]2号)、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97号),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园区管委会会同发改、工业商务、国土、规划、建环等部门,对项目投资强度、环保耗能、容积率、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指标进行审核。在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入园企业建设多层厂房,提高容积率,对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

三是国土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有效盘活闲置土地资产。国土部门每月到园区进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及时督促已供应用地及时开工建设。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的土地与园区管委会共同配合,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对汉森公司、节能建材生产项目、环保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钢结构加工项目、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等闲置土地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上报红寺堡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底收回了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是积极开展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为园区土地利用管理决策提供客观依据。按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更新评价,客观反映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显著提高。

2.针对投入产出相对不足,土地利用效率不高问题。一是继续扩大规模以上企业的技术优势,通过增强企业积累和对外部资源的吸收能力,增强产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资本密集度和盈利能力。二是积极培育规模以下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能力,增强科技竞争力和新兴产业投入产出比。三是积极引导相对低端的传统产业有序退出,推进“退低进高”、“退二进三”工程,腾出空间加快培育发展高端高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科学制定园区用地和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用地结构。工业项目必须进区入园,不再向工业园区以外供应工业用地。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工业用地定额指标等条件,严格核定工业项目用地面积,把握供应时序,确保工业用地一经供出,能够及时得到开发利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制度,探索土地资源取得和退出机制。

3.针对开发园区批而未供土地较多问题。

对园区内批而未供土地,将采取以下措施,消化处置。一是对因规划调整无法使用及难以单宗供应的48公顷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园区管委会,作为绿化用地使用。二是对重复报批的8.7286公顷建设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提请国土资源厅撤销该宗地的转用批复。三是对项目未落实的116.1097公顷建设用地,由园区管委会、工业和商务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商,消化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整改措施

1.制定方案:2018年1月份,根据弘德园区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弘德慈善园区工业项目清整顿工作设施方案》。

2.约谈企业:按照方案计划,对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企一策”,提出清理整顿建议,逐个约谈企业负责人,积极与企业协商拿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

3.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已约企业谈10家,其中兴民纺织、特变电工、赛乐菲、益生源四家新建项目已开(复)工建设;悦锐门窗、百瑞源枸杞两家部分建设成投产的企业继续投资建设剩余规划内容;长燃能源液化天然气厂正在组织复工前的准备工作,计划近期复工建设。

4.对挂牌流拍的3宗工业用地,组织重新挂牌,截至目前已成交2宗分别为宁夏加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2公顷建设用地和宁夏诗裕酒庄有限公司使用的4.0013公顷建设用地,正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宁夏鑫磊金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的12.9808公顷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项目用地已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拟消耗批而未供建设用地18.9821公顷。

三、存在问题

(一)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难度大。2012年至2017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中,涉及弘德工业园区批而未供土地共13批次面积172.8383公顷,其中,重复报批面积8.7286公顷;项目未落实117.0159公顷;因报批与规划设计条件不一致,将道路两侧林带转为建设用地 48公顷;未供先用4宗17.9576公顷;预留用地分期供应的1宗面积11.1360公顷。

(二)开发区土地使用效益低弘德园区企业用地共供应35宗,供应土地面积286.6305公顷,已建设面积为128.9837公顷,未建设面积157.6468公顷。调查中发现,工业项目中存在的低效利用问题,具体如下:

1.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园区土地容积率控制在0.7-1.2之间而实际容积率为0.48。土地空间未得到充分利用,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2.投资强度不够。部分企业在招商时处于行业高速发展时期,但受国家政策、经济下行压力及企业建设资金短缺等因素的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滑期,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或建设投产后经济效益负盈利,企业投资强度未达到合同约定。

3.部分项目供地面积大,因经济形势影响建设资金压力大导致供而未建面积较大。如宁夏黑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供地面积18.0473公顷,一期建设4公顷至今未竣工投产。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园区土地管理力度,制定严格的用地考核办法,更加注重工业项目投入产出效益考核。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予办理用地手续;严格执行国家用地定额标准。

二是加强对工业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动态监管,建立土地利用台账,每月核查土地闲置、开竣工等信息,并及时整改。今后新上工业项目,由工业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国土、建环、规划、发改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集中审查,严格审核企业资金实力、产业技术含量和发展前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等,依据投资协议、注册资本、投资强度、产出效益、财税贡献等各项指标进行缜密审查,确保项目落地、能够存活并产生效益。在土地供应之前,由园区管委会按2万元/亩收取保证金,在按合同约定开工后,退付50%保证金,按期竣工验收后,退付剩余部分。审查未通过的,发改部门不得批复备案,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不得办理相应手续。要鼓励并督促企业建设2层以上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部门要紧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硬性指标;工业和商务局要对投资总额、投资进度进行实时监督;国土局要对闲置土地紧抓不放,依法严格查处闲置土地;园区管委会作为项目监管的前沿单位,要严格按照入园合同,对项目建设的时序进度、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内部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业项目监管细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惩处。

三是对园区内批而未供土地,将采取以下措施,消化处置。一是对因规划调整无法使用及难以单宗供应的48公顷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园区管委会,作为绿化用地使用。二是对重复报批的8.7286公顷建设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提请国土资源厅撤销该宗地的转用批复。三是对项目未落实的116.1097公顷建设用地,由园区管委会、工业和商务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商,消化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是园区管委会要制定低效闲置用地退出机制,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宁夏吴忠红寺堡工业园区(城东园区)已纳入红寺堡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由工业调整为商住,待吴忠市人民政府将红寺堡区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批准后,再拿出具体方案实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