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位,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宁组发〔2017〕4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宁组发〔2008〕16号)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对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公务员给予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组发〔2009〕59号)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7〕14号),对2014至2016年度15名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2014-2016年度记三等功公务员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2014-2016年度记三等功
公务员名单
朱 斌 财政局
周治强 财政局
马 平 政协办
摆志斌 交通运输局
李 瑞 发展和改革局
杜丽丽 红寺堡镇
王绍东 红寺堡镇
康 鹏 太阳山镇
杨建军 太阳山镇
计生宝 法院
尚 涛 检察院
田希宏 公安分局
王 阳 公安分局
张 健 公安分局
艾慧莲 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