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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17-60717
文号
红政办发〔2017〕255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2-05
名称
关于印发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年中调整使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年中调整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区属驻红各单位:

现将《红寺堡区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红寺堡区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年中调整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红寺堡区2017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红党办发〔201719)和《红寺堡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红政办发〔2017141要求,在保持《红寺堡区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201788号)基本框架不变的基础上,结合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及贫困村实际需求,相应增加和调整部分项目,制定如下调整使用方案

一、新增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计划

2017年下半年计划新增脱贫攻坚项目67个,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9444.95万元(详见2017年调整新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饮水及农田水利建设。2017年下半年计划新增涉水项目统筹整合资金10878.39万元(含以工代赈资金),重点发展红寺堡区脱贫销号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脱贫销号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小型农田水利节水改造项目、弘德及同原村公共林带、庭院灌溉、人饮改造提升项目等。

 2.农村综合改革项目。2017年下半年调整新增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共投入资金3870万元,继续发展财政“一事一议”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维修等。

3.村庄整治项目。2017年下半年新增调整村庄整治项目共投入资金1088.4万元,实施太阳山镇白塔水村社区改(扩)建工程、村庄整治工程、村组阵地维修、安装太阳能路灯等项目。

4.乡村道路建设。2017年下半年计划新增调整乡村道路项目共投入资金4415万元,重点硬化乡村道路57.823公里,铺设田间生产路103.249公里。

5.人居环境建设。2017年下半年计划新增调整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共投入资金3905.2万元,重点解决“十二五”生态移民符合多代多人同室家庭问题、中川和东川群众危险住房问题。

6.美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下半年计划新增调整美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投入资金191.62万元,用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杨柳村西川组特色产业示范村东侧游园、景观工程项目。

(二)农业产业发展。

1.农业产业化项目。2017年下半年计划新增调整农业产业化项目共投入资金2994.68万元,重点发展良种繁育、设施烘干、特色示范基地建设、对鲁家窑大拱棚进行维修加固、红寺堡区农产品初加工项目、2017年地方特色板块项目、2017年红寺堡区特色种植养殖补助项目、柳泉乡肉牛养殖场、柳泉村黄花菜晾晒场、豹子滩村枸杞烘干房等。

2.造林绿化、美化环境项目。2017年下半年计划新增调整造林绿化、美化环境项目共投入资金356万元,解决太阳山镇销号村黄花长廊土地平整,在周圈、田原等6个贫困村村庄两旁林带平整土地,种植黄花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

3.精准扶贫项目。2017年下半年计划新增调整精准扶贫项目共投入资金1497.66万元,对“十二五”生态移民村中建设养殖圈舍、发展特色产业等贫困户进行户均0.5万元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整村推进项目标准执行,在红寺堡镇中圈塘村、弘德村、兴旺村、新庄集乡红川村新建扶贫车间项目、残联实施2017年红寺堡区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新增资金33.06万元等。

4.少数民族发展项目。2017年下半年计划新增加

调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共投入资金248万元,重点扶持脱贫销号村小型公益设施、特色村寨项目、基础设施等。

二、调整部分项目资金概算

2017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原则上保持年初资金使用方案基本框架不变,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增减项目和资金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区委、政府审批,经研究后在年中和年末调整方案中予以明确。财政部门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轻重缓急跨部门调剂指标。对于没有按照年初资金使用方案全面落实的具体脱贫攻坚项目,财政部门要准确核算及时调减指标,并安排到有资金缺口的项目。

   1.水务局实施的甜水河太阳山镇段沟道治理工程原计划投资296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减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34万元,总投资调整为2226万元;红寺堡区大河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原计划投资317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万元,总投资调整为3200万元。

2.建设局实施的对D级危房进行翻建工程,由于自治区对危窑危房改造标准变为3万元每户,现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60万元。

3.文化体育旅游局实施的西川村(美丽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原计划投资207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5万元,总投资调整为2425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切实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率。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红寺堡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红政办发〔2017141等要求,强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按照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相关文件要求,涉农惠农项目要通过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和张贴公告栏、设立公示牌等多形式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公示。同时,政府补贴类项目红寺堡区、乡、村、组四级联动公开公示,保证涉农惠农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四)认真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自查自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财务内控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积极主动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本乡镇、本部门项目资金不出任何问题。

(五)深入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检察、纪委、审计等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杜绝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六)实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通报制、限时制和约谈制。区委、区政府采取周通报制方式,每周通报项目进展和整合资金支付进度,对实施进度缓慢的部门在通报的同时,责令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说明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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