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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17-40111
文号
红政办发〔2017〕155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水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8-0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吴忠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吴忠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自治区考核吴忠市2016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吴节水组办发〔2017〕5号文件要求,我区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部署,责令按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超指标取用水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灌溉管理。2016年红寺堡区取水总量超0.07亿立方米,超指标取水问题较为突出,2017年我区加强灌溉管理,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紧紧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对农业用水执行“以水定值、以供定需、总量控制、指标供水”的管理办法。严格按计划用水,要求各乡镇深入调研,摸清乡情水情,变被动应对为主动调整。2017年的农业灌溉用水严格限时供水,按照年初水利厅下达的用水指标分配计划结合红寺堡区水权确权成果进行分配,以水确定种植面积和种植结构。二是落实调整产业结构。受水情的制约,我区要求各乡(镇)、农牧部门下大力气引导群众进行产业结构调整,2017年共压减高耗水籽粒玉米10万亩,扩大高效节水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主要是枸杞、黄花菜、葡萄等,将今年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规划好各乡镇种植作物的轮灌秩序,以缓解用水高峰期的用水紧张局面。三是加快高效节水运行管理。为推动红寺堡区高效节水灌溉发展,出台了《红寺堡区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方案》,成立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领导小组及各乡镇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分工,同时由乡镇指导凡是实施了高效节水项目的村组必须依法按程序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以村组为单位,由协会负责工程的统一管理和正常运行,实现水肥一体化,并做好节水设施的管护维修和后期运行管理等工作,2017年计划完成高效节水项目1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0.6万亩。四是继续推进水量交易,巩固交易成果。2017年我区继续开展水量交易工作,目前,共参与企业(大户)20家,截至七月底完成水量交易212万方,比2016年同期减少水量53万方,交易所得129万元,从而缓解了灌区内外的用水矛盾,加快推进种植大户和企业加快节水工程的建设步伐。五是严格涉水项目完善水资源论证报告。我区境内建设的涉水项目必须按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对已建成的涉水项目,由水务局督促办理水资源论证报告。六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实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农业节水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现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并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水价正在进行成本核算,下一步将进行成本监审,形成成本水价。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2017年我区已着手开展节水型示范县(区)达标创建工作,目前,方案已编制完成,待区人民政府审批后上报吴忠市人民政府,计划2018年开展达标县活动。针对2016年万元GDP用水量偏大,工业用水重复率偏低,再生水回用率不高问题,2017年我区按照《红寺堡区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控制各行业用水量,建设红寺堡区中水处理厂和回用管网,争取将中水用于城区生态用水,置换生态用水的黄河水指标。

三、水环境保护力度有待加大。

    整改措施:目前我区已完成柳泉水源地划定报告,方案已报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批复的划定方案进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四、水资源管理不严格

(1)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整改措施:2017年我区将按照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要求,对于人饮用水,我区组织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以及水投公司对现行用水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监审,按程序开展人饮用水的改革工作,将水资源费纳入人饮成本核算,争取2018年起按要求征收水资源费。对地下水(机砖厂自备井),要求机砖厂一律安装计量设施,对不按要求安装的用户,采取关闭自备井的措施,促进安装计量设施,按照实际用水量依据规定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同时执行水资源费专款专用制度。

(2)自备井用水台账建设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2017年我区继续实行严禁开采地下水的制度,对非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依法处罚,并鼓励广大群众对发现的非法取水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我们将对辖区内自备井做进一步的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对自备井的取用水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水量合理可靠。

(3)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整改措施:我区将针对通报的情况,要求发展和改革局具体牵头,水务局、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配合,聘请了有资质的单位对城市居民用水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监审,形成红寺堡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报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复并报自治区物价局备案。争取2018年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将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一并纳入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将对公共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工业、服务业)实施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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