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红寺堡区集中开展流浪狗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遵照执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红寺堡区集中开展流浪狗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流浪狗呈逐年增多趋势,大量流浪狗严重影响了公共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为了进一步净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减少、消除流浪狗扰民、伤人、伤畜,传播疫情等安全隐患,我区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开展流浪狗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集中开展流浪狗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乡环境卫生、根除流浪狗扰民问题为出发点,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宣传狗患危害性,强力整治各类狗患,力争在短期内改善狗患突出的现状,为有效探索规范养狗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整治任务及范围
(一)整治重点:查处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查处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组织捕捉和处置无主、弃养的犬只;没收因养犬人约束犬只不当而伤人的犬只;没收非法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的犬只。
(二)整治范围:城区的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休闲广场、旅游景点、城区街道、住宅小区。
(三)整治目标:城区街面流浪犬、敞放犬和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得到及时查处和有效治理,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明显增强,犬只伤人事件明显下降,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有效巩固常态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实施,特成立流浪狗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焜 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张致强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爱国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浦彦卿 农牧和科技技术局局长
马力海 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献东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王忠强 红寺堡镇镇长
马志强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由马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流浪狗专项清理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在集中整治行动中牵头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查处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查处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负责城区内恶犬、未免疫犬、流浪犬的捕捉。
责任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二)对辖区内犬只进行登记管理;负责查处因养犬行为引起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时查处阻碍整治行动开展的案件;依法接受、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三)负责对犬只进行免疫、建档、办证的工作;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苗、监测;负责犬类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技术局
(四)做好狂犬病疫情监测及犬类传播疫情处理;保障人用狂犬疫苗的供应,负责被犬伤人员的伤口处理及狂犬疫苗的使用。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负责对涉犬经营单位进行登记;对犬类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涉犬经营单位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六)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养犬免疫、办证的宣传动员;积极协助集中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开展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 6月 15日-6月23日)。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体宣传养犬政策类知识、办理犬证和防疫流程、养犬注意事项、文明养犬标语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 7月 1日- 8月 31日)。
对城区内的流浪狗进行集中抓捕和无害化处理。
(三)成果验收阶段( 9月 1日- 9月15日)。
由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流浪狗的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安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重要举措。红寺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流浪狗的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正面引导。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加强犬只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基层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社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犬患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形成人人参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三)强力整治,确保实效。红寺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切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配合,认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