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现将《红寺堡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红寺堡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红寺堡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部门齐心协力,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区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养成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不坐带病车的良好习惯,在全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氛围。
二、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定点设立固定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有条件的可设置电子显示屏,集中播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要切实加强本单位职工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成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模范。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甜水河和兴旺村、新庄集乡西川村、大河乡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并在一中、二小新建以禁毒、交通安全、法制宣传为一体的宣传教育基地,推进小手拉大手的教育模式;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集中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教育局、司法局、禁毒办
(三)督导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客运企业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对严重交通违法实行曝光制度。
责任单位:交通局、运管所
(四)在电视台上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免费播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和警示教育片。
责任单位:宣传部、广电中心
(五)加强对城市建设等施工企业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建环局
(六)督促、指导网吧、KTV 等娱乐场所的电视、电脑上播放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
责任单位: 文体局
(七)要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启动为契机,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开展多层面的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司法局
(八)移动、联通、电信公司每周向广大手机客户发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短信。
责任单位:通信运营商
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全程负责,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制定工作细则,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督导检查,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三)加强责任追究。因宣传工作不到位的,致使职工干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理的,将依法追究部门主管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于 4 月 25 日前将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纸质及电子版)报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月工作总结,12 月 20 日前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苏 斌
联系电话:0953-5098685 18995330033
信息报送邮箱:3891169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