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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17-38324
文号
红政办发〔2017〕33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3-0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区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谭兴玲区长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公安、国家安全、监察、审计、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等工作。

分管部门:监察局、审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协调弘德慈善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安分局。

李  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谭兴玲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健康产业、粮食、财政(国有资产监管)、信访维稳、政府法治建设、应急管理、政务服务、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招投标、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乡环卫、地震、人民防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平安建设、统计、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部门: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物价局、粮食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地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区政协、综治委、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国税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联系协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规划分局、信访督办局、道路运输管理所、社会经济调查队、农行红寺堡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宁夏银行红寺堡支行、红寺堡汇发村镇银行。

李  珂副区长(挂职)  协助谭兴玲同志分管民政、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救助及救济救灾、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苏达志同志分管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与国家民委及相关部委进行对接。

分管部门: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民族宗教事务局。

涂德望副区长(挂职)  完成谭兴玲同志交办的工作。协助谭兴玲同志分管闽宁对口帮扶等工作,负责德化村(暂命名)建设工作。

分管部门:扶贫开发办公室。

芮秋华副区长(挂职)协助谭兴玲同志分管司法工作,负责协调国家烟草局对口帮扶工作、飞地养殖园区建设工作。

分管部门:司法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弘德彩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党玉龙副区长(挂职)协助谭兴玲同志分管文化、体育、旅游、文学艺术联合、地方史志、档案管理、园林绿化、林业、葡萄产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部门:林业局、文化体育旅游局(文学艺术联合会)、档案史志馆。

联系协调工会、妇联、团委、罗山管理局、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协会、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及市直广电部门。

苏达志副区长  协助谭兴玲同志分管工业经济、商贸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节能监察、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市场建设规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通运输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协调市场监管分局,联系保险公司、烟草公司、邮政局、供电公司、供销社、各民主党派。

马占斌副区长协助谭兴玲同志分管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部门:教育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马金鑫副区长 协助谭兴玲同志分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综合开发、农机管理、畜牧养殖、农作物及畜禽防疫、科技培训、农村能源、草原生态保护、禁牧封育、防灾减灾、气象、水利、防汛抗旱、城乡水务一体化、国土资源管理、测绘、地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部门: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协会)、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

联系水投公司。

尚自刚副区长(赴福建挂职)  完成谭兴玲同志交办的工作.

苏文忠区长助理(挂职)完成谭兴玲同志交办的工作。协助涂德望同志分管闽宁对口帮扶等工作。

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运转,政府副区长实行AB岗工作制。李、李珂同志实行AB岗工作制,涂德望、苏文忠同志实行AB岗工作制,芮秋华、尚自刚同志实行AB岗工作制,党玉龙、苏达志同志实行AB岗工作制,马占斌、马金鑫同志实行AB岗工作制。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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