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办发〔2017〕14号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召开三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
会议暨廉政和财税审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分局(办公室),各人民
团体,直属各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召开三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和财税审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围绕落实发展任务、从严管理、责任担当等重点,安排部署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固定资产投资责任书。
二、时间、地点
定于2017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区政府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邀请区委、人大、政协领导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宁夏弘德慈善产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区属驻红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群团组织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于2月3日(星期五)下午2:10前签到进入会场,按桌签就座。
(二)参会人员着正装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广电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参加政府三届一次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和财税审计工作会议的部门(单位)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3日
附件
参加政府三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
和财税审计工作会议的部门(单位)名单
一、各乡(镇)(5个)
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新庄集乡、柳泉乡
二、政府组成部门(20个)
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粮食局)、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办)
三、工业园区(1个)
宁夏弘德慈善产业园区
四、各分局(3个)
公安分局、规划分局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五、直属事业单位(1个)
档案史志馆
六、驻红部队(3个)
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七、区属驻红单位(16个)
罗山管理局、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国税局、供电公司、邮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运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农行红寺堡支行、农村信用社、宁夏银行红寺堡支行、邮政储蓄银行、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房管所
七、群团组织(5个)
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