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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7/2021-00042
文号
红医保发〔2021〕47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1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吴忠市医疗保障局全覆盖现场检查抽查复查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吴忠市医疗保障局全覆盖现场检查抽查复查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吴忠市医疗保障局全覆盖现场检查抽查复查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吴忠市医保局2021年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抽查复查工作的通知》、《吴忠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吴医保函〔2021〕5号)和《吴忠市医疗保障局、公安局、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年吴忠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医保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吴忠市医保局对我区10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抽查复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认真分析研判。现将核查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核查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第一次现场检查全覆盖的通知》(宁医保函〔2021〕84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清单>的通知》(宁医保函〔2021〕70号)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3月—2021年3月期间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下发《关于红寺堡区第一次现场检查全覆盖和吴忠市全覆盖现场抽查复查反馈问题申诉的通知》。核减红寺堡区第一次现场检查全覆盖中已确认的重复费用。被抽查的新庄集乡卫生院和4家零售药店均未发现违规问题。

    吴忠市全覆盖现场检查抽查复查违规问题统计表

序号

医疗机构

违规类型

违规项目

违规数量

统筹支付金额(元)

总计(元)

职工

居民

职工

居民

1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重复收费

床位费

0

411

0

32720.92

338002.24

重复收费

吸痰护理

0

0

0

0

超标准收费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

0

0

0

0

超标准收费

运动疗法

0

0

0

0

过度诊疗

“血脂检查”

0

234

0

1589.51

过度诊疗

氧气吸入(持续吸氧)

0

424

0

17391.76

串换诊疗项目

动静脉置管护理

0

0

0

0

合计

0

1069

0

51702.19

2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卫生院

过度诊疗

氧气吸入

0

16

0

54.72

合计

0

16

0

54.72

3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卫生院

过度诊疗

II级护理

0

58

0

119.5

重复收费

违规收取床位费

0

84

0

544.32

过度诊疗

氧气吸入

0

1.65

0

10.6

合计

0

143.65

0

674.42

4

红寺堡弘德骨科医院

过度诊疗

氧气吸入(持续吸氧)

0

46

0

852.01

重复收费

住院诊查费

0

19

0

10.11

重复收费

床位费

0

3

0

21.96

过度诊疗

“血脂检查”

0

19

0

115.9

串换诊疗项目

动静脉置管护理

0

494

0

2701.81

合计

0

581

0

3701.79

5

红寺堡区红桥中医医院

过度诊疗

护理升级

0

0

0

0

重复收费

住院诊查费

0

16

0

14.12

重复收费

床位费

0

15

0

87.68

过度诊疗

氧气吸入(持续吸氧)

0

2

0

0

过度诊疗

血脂检查

0

0

0

0

重复收费

磁热疗法

103

4503

4778.88

185328

串换诊疗项目

动静脉置管护理

301

15722

1757.88

89902.56

  合计

404

20258

6536.76

275332.36

二、处理依据及决定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以上五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追回全部违规费用、责令限期整改(1个月),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的处理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保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要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收到文件之日起,务必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全部违规费用,对逾期不退回的将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要求予以处理。整改报告(含退费凭证)于10月30日前报送到医保局稽核室。

(三)所有涉及居民医保基金的违规费用,请退回至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财务专用账户。

账号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开户账号:60017732001000001

开户银行:红寺堡农商行营业部

(四)所有涉及职工医保基金的违规费用,请退回至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财务专用账户

账号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开户账号:9640080100005596120000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红寺堡区支行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李富强,联系电话:13895052628)


        

 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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