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队、室(中心):
现将《城乡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城乡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率和水平,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网格化综合执法+管理模式,建立以乡镇、社区为依托,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指挥调度中心为支撑,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标准化、精细化”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网格化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及长效机制运行,有效治理城乡综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有效提升城乡综合执法管理水平。实现空间全覆盖、时间全天候、监控实时化、处置及时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标准化、成效最优化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二、实施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各级网格员的职责分工,管理区域,工作内容,建立综合执法局总体负责,各执法队全面管理,中队长管片抓线,网格员进点落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四级网络管理体系,实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的落实,充分调动各级网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边界清晰、责任明确、协调联动、高效运行的管理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将我局执法监管区域为5个乡镇、1个街道。其中红寺堡镇、太阳山镇、柳泉乡、大河乡、新庄集乡5个单元网格,各执法队员负责村组网格;新民街道划分7个单元网格,23个基础网格。
乡镇(街道)网格:队长(一级网格员),教导员、副队长(二级网格员),中队长(三级网格员),队员(四级网格员)
(二)网格监管内容
根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的原则,每个单元网格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进行监管,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与其他单元网格负责人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担负的各项综合执法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乡镇:河道整治、违法放牧、秸秆焚烧、违法违章建筑、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压砂种瓜、非法占用土地、非法盗采砂石(土)、环境污染(燃煤锅炉、餐饮业油烟污染、渣土车辆)等违法行为;
2.新民街道:市容市貌、流动摊点、户外广告、占道经营、门头牌匾、环境卫生、环境污染(燃煤锅炉、餐饮业油烟污染、渣土车辆)等城市管理工作;
3.专项行动、联动执法等相关工作;
4.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
(三)网格监管要求
1.开展日常巡查。采取执法人员+网格员日常巡查机制,对网格内的重点污染源、重点监管对象等按照监管频次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登记、报告,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从源头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单元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违法行为举报,按照网格化管理,层级处理,层级上报。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上报情况。
3.联动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各单元网格执法人员,应加强对辖区的巡查,排摸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基本情况,清楚城区环境、集镇环境、沟河道环境、草原生态环境、国有土地、国有砂土资源等各类易发生违法行为的区域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确定牵头部门,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协同作战,查处违法行为。
(四)网格责任及职责分工
网格责任主体为:区域网格联系领导、区域网格联系人、单元网格联络员。
一是区域网格联系领导:为局分管领导,其职责包括:负责掌握、分析网格化管理工作动态,督促工作的实施;指挥、协调联系网格的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检查、督促网格的综合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各类违法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安排部署或直接组织查处;对网格监管工作不到位情况提出意见。
二是区域网格联系人:为各乡镇、新民执法(中)队队长,其职责包括:负责收集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展信息,指导、督查辖区网格的网格化工作;督促各个单元网格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参与辖区内网格重大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协调辖区各个单元网格重点监管工作和突出违法问题的调查或督查;掌握各个单元网格基本情况。
三是单元网格联络员:为各乡镇、新民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其职责包括:负责网格化管理具体工作的落实,对所负责的单元网格进行日常巡查;参与所负责单元网格内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提出查处意见;负责收集汇总单元网格内已查处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高效推进,成立我局网格化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黑茂森
副组长:田兴福 张 辉 陈志华
成 员:马风霞 余占江 罗成功 黑见光 马继平 马 力 马 波
杨应林 蒋海峰 吴发瑞 马存义 马 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马风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1.在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已发现而未及时查处的违法行为,根据责任划分,追究网格联络员、网格责任人的责任;
3.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各网格责任人要把思想统一到网格化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部署上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网格点变化,各执法队要及时调整网格区域人员,做到网格不留空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联动。各网格责任人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所负责的网格范围内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要落实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三)掌握信息,提高效能。各网格责任人要通过网格化监管工作,通过日常巡查、微信平台、12345平台、固定电话等方式加强对违法行为信息的收集,为综合执法工作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