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五检查组对自治区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整改任务,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问题导向,对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明察暗访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切实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还存在差距”的问题。有的部门和企业对专项整治行动认识不到位,对“两个根本”重要意义认识不深刻。具体表现为制定的方案与自身情况不符,制度措施可操作性不强,“两个清单”内容不全等。
整改措施:制定2021年度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督促并指导企业开展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严格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两个重点专题”,建立并动态更新三年行动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完成时限:2021年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个别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开展不够认真、不够深入”的问题。个别煤矿在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对照221项检查内容没有自查出任何问题,自查自改表中“现状描述”多数只简单填写“符合要求”,没有排查的现状描述。
整改措施:根据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部门加强监管,深入排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个别部门监管检查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检查出的问题较少,多数是一般性的表面问题,没有查出一些系统性问题或者一些真正影响到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
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规范监管检查行为,提高检查人员的水平;主动联合应急局、消防等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深入排查隐患。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灾害治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部分企业对风险管控重视不够,监测监控系统可靠性差,落实水害、火灾、瓦斯和冲击地压等主要灾害防治措施不到位。
整改措施:组织专家开展重大灾害风险评估,摸清存在的重大风险,制定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工作措施并监督落实;深入推进“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长效、常态运行机制。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对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将各项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断加强学习,更加清醒地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坚决做到立行立改、“销号”整改,以点带面不断推动“三年行动”向深处发展。既要立足治标,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发现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治本,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长效机制,以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坚决将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抓紧抓实抓到位。
(三)强化落实督导。对照本实施方案梳理的各项问题和要求,逐项明确具体的整改内容。把整改工作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结合,切实把整改工作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依法监督企业落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及时动态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实行挂账销号,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企业,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确保问题按期整改、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