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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3/2020-00178
文号
红水函〔2020〕117 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水土保持站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1-1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关于宁夏罗兰玛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葡萄种植及酒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关于宁夏罗兰玛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葡萄种植及酒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宁夏罗兰玛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宁夏罗兰玛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葡萄种植及酒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宁罗兰农函2020〕8号)和随文报送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已收悉你公司组织开展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作出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并已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2020年11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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