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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5/2020-00132
文号
红人普办字〔2020〕21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0-23
名称
关于印发《红寺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红寺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红寺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22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及时掌握全区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各种业务性、技术性、突发性问题,便于加强工作联系,保证全区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建立红寺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制度。

  一、值班执行时间

  自20201011日至1210日止。

  二、值班人员安排

  值班人员红寺堡区人普办工作人员担任。

  (一)摸底期间,红寺堡区人普办全体工作人员保持手机畅通,24小时在线值班。

  (二)登记期间,红寺堡区人普办每天安排两名值班人员,其中一名为数据处理组工作人员。值班工作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工作人员要坚持在岗值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出现空岗,确保24小时办公室有人值班,因故不能值班要向人普办领导请假。值班工作人员要负责记录各市、乡(镇)来电情况,及时处理或联系相关组长处理业务、技术疑难问题,接收并报告自治区、吴忠市人普办文件或通知,接待有关普查机构办事工作人员,并做好来访登记记录。遇有紧急或重大事项要立即报告人普办领导,按照职责分级处理。

  三、人普办领导随时检查指导值班人员值班情况,及时解决处置值班人员报告事项。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和未处理完的工作,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根据情况协助处理。

  五、乡(镇)人普办在普查期间也要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公布并上报值班电话,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和电话畅通,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电话:0953-5099681



红寺堡人普办值班电话

    红寺堡人普办值班固定电话:0953-5099681

    传真电话:0953-5099682

    红寺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亚雄 

    红寺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  

  红寺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春静

  红寺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田建洋

  红寺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戴建龙

  红寺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董亚鹏  

  红寺堡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  

  红寺堡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马慧霞

    红寺堡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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