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及红寺堡区决策部署,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水利行业实际,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吴忠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为红寺堡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推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安全生产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以“清单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红寺堡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专项整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四)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五)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为2个专题和4个重点领域。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领导班子学习宣传工作重点,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形成会议纪要。在本单位网络、公众号、微信、屏幕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学习教育效果。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运用《水利行业典型事故案例选编》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复工复产第一课”、“施工安全第一课”等系列教育活动,形成安全生产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培训内容。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五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风险为主要指标的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按要求公布排名并进行风险预警。(专题重点任务见附件1)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贯彻落实水利厅及吴忠市水务局制定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三是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建设计划,督促水利多领域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指导开展达标评审工作,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机制,统筹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应用。加强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红寺堡区水务局将做好标准化申报评审工作。(专题重点任务详见附件2)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加固、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节水改造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3)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库、蓄水池、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加强水旱灾害危险点预警监测。(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4)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消除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5)
(六)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6)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水利厅、吴忠市及红寺堡区安委办统一部署,启动全渠水利行业安全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根据专题和领域重点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分工、措施等,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12月)。各单位根据方案,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要及时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规章制度、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区推广。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动员部署,掌握专项整治动态,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狠抓工作落实。
(二)完善规章制度。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助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健全完善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三)改进监管方式。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见附件7,其中问题隐患清单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8)。各单位要使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利用系统分析各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上报信息、当月上报零隐患、当季上报零危险源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整改率低、重大隐患未整改、危险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等高风险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对上报零执法处罚信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导,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我局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排名。
(四)严格问效问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主体职责,加强对本辖区的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要充分运用联合惩戒等,依法严肃查处。
请各单位将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站:1.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每月3日前上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问题隐患清单;3.每年12月2日前上报本年度工作报告,统计汇总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4.2022年12月5日报送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
附件: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重点任务表
2.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重点任务表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表
4.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表
5.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任务表
6.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表
7.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问题隐患清单和水利生产经营 单位制度措施清单
8.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情况统计表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