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2〕34号)、《吴忠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19〕5号)和《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发〔2019〕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进一步厘清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和职责边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优化配置事业机构编制资源,整合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一)红寺堡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
单位规格:副科级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人员编制:12人
领导职数:主任(副科级)1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和标准,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2.负责拟定城乡低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
4.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5.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做好低收入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
6.负责复查城乡低保对象,受理低保咨询与投诉,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8.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红寺堡区社会福利院,挂红寺堡区殡葬管理所牌子。
单位规格:不定级别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编制数:5人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福利工作及殡葬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
2.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等保护政策和标准。
3.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
4.负责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孤残儿童和收养登记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本区各类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倡导文明进步殡葬习俗,推进殡葬改革。
7.负责对辖区内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工作。
8.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有编制基本情况
红寺堡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共有全额预算编制17名,分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目前实有人员17人,其中:管理岗位9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3%;专业技术岗位7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1%;工勤技术岗位1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管理岗位7人,占低保中心岗位总量的58%;专业技术岗位4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3%;工勤技术岗位1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社会福利院管理岗位2人,占低保中心岗位总量的40%;专业技术岗位3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0%。
四、拟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设置管理岗位9个,专业技术岗位7个,工勤技术岗位1个。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9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3%。其中:七级2人,八级2人,九级5人。
1.内设机构领导岗位2个。其中:七级1人,八级1人,名称分别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八级)、社会福利院主任。
2.其他管理岗位5个。其中:七级1人,八级1人,九级5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1%。最高等级为五级。依据事业单位高、中、初岗位结构比例0.8:4.2:5的要求,按照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拟设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中级岗位3个,初级岗位3个。
1.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14%。
2.中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43%。按照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3∶4∶3的结构比例规定,八级1个,九级1个,十级1个。
3.初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43%。按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5∶5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十一级1个,专业技术十二级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为技术工五级。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
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 青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宗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海小花 副局长
万文超 党组成员、低保中心主任
成 员:杨学文 中心敬老院院长
李豆清 殡葬管理所所长
孙志龙 社会救助站站长
周海霞 办公室主任
马立娟 社会福利科主任
丁 林 基层政权科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制定和完善相应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