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队(室)、中心:
吴忠市红寺堡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已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进入冲刺攻坚的关键阶段,为动员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创城攻坚战,根据《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局任务清单,现制定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牢固树立“为民惠民利民靠民”创建思路,按照吴忠市及红寺堡区委、区政府“创必成”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达标,利用有限的时间,抓难点、抓突破、抓问责,出实招、快行动、见成效,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的完成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为红寺堡区人民群众创建更加文明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努力做到材料申报、实地测评等“少失分”“得满分”,为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网报资料质量提升行动
1.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研究具体标准,熟知申报要求,掌握方式方法。
2.对承担任务列出清单,将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各站(室)、到人、到时间节点,做到创建全覆盖、无死角。所有资料按照任务分工明确的标准和时限,严格审核后报送创城办,坚决杜绝重视程度不够、内容不符、数据不实、标准不高、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3.紧扣时间节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文化建设等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确保不缺项、不漏项,不留资料硬伤。
(二)市容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为了推进2020年创城工作,继续打造整洁、有序、靓丽的城市环境,集中执法力量,强化管理力度,对城区市容环境进行集中规范整治。
1.集中整治区域:重点对城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集贸市场及主要道路两侧等。
2.工作重点:对城区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及主要道路两侧等针对倚门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倒、破损门头牌匾及广告、流浪狗患等影响城市整洁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3.整治时间:集中整治时间为7月2日至9月30日。
(三)人员及任务分工安排
1.主要开展罗山南路(德水街至纬二路)、汽车站、博大、金水街及周边路段的整治任务。
责任中队:新民综合执法队一中队
负 责 人:马登辉
人员及责任区域:
王 菲 博大消防通道与博大广场周边
王晓琴 金水街全路段
张 娜 博大对面罗山南路
田阿旦 汽车站、德水街至纬二路路段
2.主要开展创业街、德水街(燕然路至罗山路)、商城及第一小学周边路段的整治任务。
责任中队:新民综合执法队二中队
负责人:杨军
人员及责任区域:
王文龙 德水街(燕然路至罗山路)
李维红 创业街(燕然路至便民市场)
海 丹 创业街(丹霞路至燕然路)
李 峰 罗山商城
3.主要开展德水东街(罗山路至东环路)、扬黄路、牛羊市场、建材市场、太阳山路、城东公园及周边路段的整治任务。
责任中队:新民综合执法队三中队
负 责 人:杨占明
人员及责任区域:
杨占明 扬黄路
米芳芳 德水东街南侧(罗山路建材市场对面);
常 云 德水东街北侧(罗山路至建材场南门)
张 勇 城东(建材市场南门至东环路)
安雄飞 城东公园及三小、四中周围、东环路、太阳山路
4.主要开展罗山路(德水街至盐中高速路口)、C1路、C2路、综合市场及周边路段的整治任务。
责任中队:新民综合执法队四中队
负责人:苏敏
人员及责任区域:
米晓兰 罗山路东(德水街至前进街)
何 蓉 罗山路西(德水街至前进街)
党习学 前进街以北(包括综合市场、C1路、C2路)
赵迎昌 罗山路(前进街至盐中高速路口)
5.主要开展前进街、小康街、文化街、六盘山路、人民街、弘德街及周边路段的整治任务。
责任中队:新民综合执法队五中队
负责人:陆晓林
人员及责任区域:
陆晓林 前进街、弘德街
苏 峰 六盘山路、人民街
杨戎戎 文化街
马红梅 小康街
6.主要负责燕然路、德水西街(燕然路至城西加油站)、丹霞路、康济路、民族街及周边路段的整治任务。
责任中队:乡镇执法一队
负 责 人:梁洪祎
人员及责任区域:
梁洪祎 德水西街(燕然路至丹霞路)
马继红 康济路
马 洋 德水街(丹霞路至城西加油站)
张海生 燕然路
李 欢 丹霞路
7.主要负责团结街、利民街、光明巷、友爱巷及周边路段的整治任务。
责任中队:乡镇执法二队
负责人:马存义
人员及责任区域:
马存义 团结西街(罗山路以西)
赵 凯 团结东街(罗山路以东)及团结商业广场
杨万江 利民街
赵 霞 光明巷
陈昱霖 友爱巷
8.主要负责城区中午、晚上所有片区及早晚市的整治任务。
责任中队:新民综合执法队六中队
责任人:米粒
参加人员:六中队全体人员
9.主要负责城区中午、晚上所有片区及早晚市的整治任务。
责任中队:新民综合执法队七中队
责任人:马玉权
参加人员:七中队全体人员
(四)整治标准
1.道路两侧所有商场、门店等经营业户,全部进店经营,保持店前整洁有序;无乱摆乱放,摆放各种灯箱招牌;门窗、人行道、林带及市政公共设施上无悬挂条幅、横幅。
2.全路段无各类店外占道生产、加工,道路全程及人行道无占道违章经营。
3.全路段无各类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
4.路段内无各类占道商业促销活动。
5.店外无搭建的太阳伞、临时烧烤摊点及店外加工。
6.全路段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7.督促整治区域内商户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加大对履行不到位的商户及单位的处罚力度。
8.城区各街道无流浪狗乱窜现象。
9.全路段无破损门头牌匾、户外广告。
10.全路段墙体、路灯杆、电表箱等无乱贴乱画现象。
11.除城区外,各乡镇整治区域内无偷放牧、渣土运输遗撒、垃圾、秸秆随意焚烧、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堆放杂物、乱贴乱画、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遵守纪律,按时到岗。各队根据责任区域划分,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将责任区域路段责任到人。执法过程中执法记录仪、行车记录仪全程打开。
(二)搞好宣传,开展自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争取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
(三)加强协调,严格程序。加强与有关商户、业主的沟通协调,以减少整治过程中的阻力,努力排除各种矛盾隐患。同时,对拒不改正的,严厉处罚。
(四)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各队责任人对本队创城工作负总责,严格督促本队队员按照创城整治标准整治责任区域。各队队员服从各队负责人的总体安排,做好各自网格责任区域内的创城整治工作。对于创城整治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误,因于个人未履职尽责影响局创城整体工作,在编人员将上报局党组追究相关责任,协管人员按照《综合执法局协管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