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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4/2020-00052
文号
红综执发【2020】59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7-0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防洪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防洪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队(室)、中心: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0防洪抢险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现已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2020防洪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红寺堡区洪涝灾害事故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区综合执法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红寺堡区城乡洪涝灾害事故防御和处置

、领导小组

成立综合执法局城乡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防洪抢险救援工作的预防、应急处置等工作。

  长:张怀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兴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润泽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张彦武  综合办公室主任

余占江纪检监察室主任

马继平  新民综合执法队队长

蒋海峰大河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应林  新庄集综合执法队队长

    太阳山综合执法队队长

    红寺堡综合执法队队长

彭玉海  柳泉综合执法队队长

罗成功  政策法规室主任

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主任

案件审理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洪应急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彦武同志担任。各队(室)要建立健全防汛机构,负责上级赋予本单位防洪抢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依此预案,制定本单位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防汛重点

根据历年防洪抢险实际情况,防洪重点地段(片区)为:

1.城区重点路(街)段:金水街、罗山路、博大广场、团结村路口、德水街、团结街、罗山商城、红寺堡第一小学、创业街、利民巷、扬黄路、新民小区、东环路、文化街、小康街、民族街、丹霞路、南川路、燕然路、人民街、六盘山路、光明巷、前进街、友爱巷。

2.各乡(镇)片区、弘德慈善园区片区。

、防汛抢险主要职责

参与城乡防洪的巡查及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城乡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遮阳雨棚、阳台花盆、屋顶堆放杂物的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负责对违章建筑破坏城乡沟道、渠道、排水系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督促恢复被损排水泄洪设施功能。协助公安、交警、建环部门做好交通指挥、群众撤离、市政设施安全巡查等工作。

、责任区分

1.机关科室

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和要求,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做好资金、救灾物资、车辆等应急准备;确保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畅通;响应上级号召,组织综合执法系统人员积极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等。

防洪抢险责任人:各队(室)负责人

2.数字化管理中心

负责通信保障工作;利用监控探头,密切关注可视区域汛情,将情况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实行信息互通,落实好报告制度。

防洪抢险责任人:何苗189****5550

3.新民街道执法队

在不需要统一集中时,在局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平时做好预防工作和片区群众思想工作;应急预案启用时,在局领导小组安排下,自觉接受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民执法队片区内的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片区挂钩领导:局张怀力  138****8503

片区防洪抢险责任人:队长 马继平181****7056

4.各乡镇执法队

在不需要统一集中时,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平时做好预防工作和片区群众思想工作;应急预案启用时,在局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自觉接受上级的统一调度,配合各乡镇政府等单位,做好乡镇的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片区挂钩领导:副局长 杨润泽  184****5234

片区防洪抢险责任人:

红寺堡综合执法队队长       189****6877

太阳山综合执法队队长       181****8456

大河综合执法队队长      蒋海峰 180****9994

柳泉综合执法队队长      彭玉海 181****3456

新庄集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应林 177****6886

工作要求

(一)成立防洪抢险队伍

全局成立50人以上的防洪抢险应急队伍,各执法队成立防洪抢险应急分队,局防洪抢险队由各分队人员组成。汛期时,各防洪抢险队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完善紧急集结方案

各队(室)、中心要相应建立完善人员、车辆、物资聚集方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演练,确保能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和标准集结完毕。

(三)抗洪抢险工作程序

1.一般汛情

降雨量达60毫米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加强与区指挥部的沟通,加强汛情监测预报;采取措施,保障全局联络畅通;对防汛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加强对全局队员及群众的宣传教育,杜绝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若遇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区委办值班电话2752522,区政府办值班电话5098330)。

2.重特大汛情

1)降雨量达80毫米以上时,或发生重特大灾害通知后,局领导小组成员迅速上岗到位,启动应急预案,人员立即进入紧急抗灾状态,按区指挥部部署,布置本系统抗洪救灾工作并全力以赴投入。各队室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随时听候区防汛指挥部指令。

(2)与系统各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深入第一线,掌握本系统险情灾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同时指导系统各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灾情发生后,抗洪救灾应急分队迅速集结,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发生。根据职责分工,本系统各单位要紧密配合,服从局指挥部、区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切实做好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4)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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