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红寺堡区国土绿化行动(2018-2022年)》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办公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国土绿化行动方案
(2018-2022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生态立区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全面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人和、宜居的田园风光生态移民城市,打造宁夏中部干旱带移民安置区生态文明先行区,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态立区战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27号)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国土绿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生态立区和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生态立区的战略部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优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并重,大力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提升森林质量,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城乡绿化一体化、产业发展园区化、生态文化特色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以培育生态意识、发展生态经济、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生态社会、完善生态制度为主要任务,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国土绿化建设,使红寺堡区森林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产业体系更加发达、森林文化体系更加繁荣,着力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环境质量水平、培育生态文明风尚、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质量提升的城乡发展体系,努力把红寺堡建成天蓝、地绿、水清、人和宜具田园风光的生态移民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为本,保护优先。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二)党政引导,全民参与。统筹政府、社会、群众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坚持区委、区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格局,建立社会共助、多元参与的造林绿化新机制,鼓励党政部门、企业社团、军警学校共同参与国土绿化,人人成为绿化城市、绿化乡村的参与者、践行者,让人民群众在绿色发展共建共享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科学规划,精准施策。遵循降雨线分布和不同区域水资源条件,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大力营造混交林、近自然林。造林规划要与空间规划相衔接。
(四)创新驱动,脱贫富民。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释放林业改革红利、创新红利。着眼化解苗木产能,用当地的苗木绿化当地的家园,让当地建档立卡户通过绿化脱贫,实现精准造林和精准扶贫“双赢”。
(五)建管并举,重在管护。坚持营造和管护两手抓,强化森林经营管理,提高森林质量。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破坏沙区植被行为,完善林业法治体系,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森林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三、目标任务
森林资源稳中有增,生态系统稳可自调,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生态红线空间落界,区域移民增收致富,“六大林业”和谐发展。构建自治区中部核心区域防风固沙工程具有战略地位的生态安全保障屏障,把林业产业特别是葡萄产业建成红寺堡区农业增收、农民增效的强势产业,美丽红寺堡、绿色红寺堡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努力走出一条宁夏中部干旱带上的生态移民城市新路子。2018-2022年,红寺堡区营造林总目标任务为:完成营造林40.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0.6%,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
(一)营造林工程
1.人工新造林 完成人工新造林面积8.70万亩;
2.封山育林 完成封山育林面积20万亩;
3.退化林改造 完成退化林改造面积5万亩;
4.未成林补植补造(含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 完成未成林补植补造6.5万亩;
5.林木修剪抚育 年完成灌区林网林木修剪抚育面积4万亩;
6.义务植树 完成义务植树114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
7.造林成活率 新造林及补植补造林成活率达到85%。
(二)特色经济林建设
1.全区新增枸杞、苹果等经济林种植2.1万亩,文冠果木本油料基地5万亩;
2.全区新增酿酒葡萄面积1万亩;
3.特色经济林平均成活率达到85%。
(三)荒漠化治理与森林资源管护
1.年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林木管护95万亩;
2.完成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12.4万亩。
(四)森林防火
1.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
2.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重伤、死亡事故;
3.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6‰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7%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100%。
四、主要内容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态立区战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27号)、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宁绿办发〔2018〕1号)以及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2018年国土绿化(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22号)要求,围绕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以项目为依托,以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7项行动,高标准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全面推进美丽红寺堡建设。
(一)开展重点工程造林绿化行动
1.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在试种的基础上,引进企业参与基地建设,稳步发展文冠果生态经济林,为发展生物质能源打基础,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规划文冠果种植5万亩,主要位于大河乡莲花山,新庄集乡马渠,柳泉乡茅头墩,太阳山镇周新等区域。2018年莲花山文冠果种植0.5万亩。
责任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
2.干旱(沙)区生态修复工程。在东南部干旱山(沙)区,以封育保护为主,实施封山(沙)育林、生态修复、退化林改造等工程,修复保护山区林草植被。
(1)封山育林工程。红寺堡镇李寨科、张家沟、东岭,新庄集乡马渠、马段头、田圈、王大湾,太阳山镇巴庄子、白塔水、红墩子等低山丘陵灌木林区实施全面封山育林20万亩。2018年实施封山育林4万亩。
(2)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争取自治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分年度试点实施。坚持“封、造、育、管”,实施罗山周边移民迁出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强化马渠等移民迁出区和重点贫困村生态保护2万亩。
(3)退化林改造工程。红寺堡镇李寨科、东岭等,新庄集乡莫其子,柳泉乡水套、甘泉,大河乡平岭子、龙兴、香园,太阳山镇周新、买河等灌木退化防护林以及低山丘陵灌木林退化区改造5万亩。采取人工补植补造、人工促进自然修复、抚育管护等措施,促进林木生长,恢复林地功能,提高林地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2018年实施退化林改造1万亩。
责任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二)开展城乡环境绿化提升行动
1.城市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将城区绿化美化作为重点建设区域之一,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绿化与美化、彩化相结合,生态景观林与特色经济林相结合,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公共绿地、休闲广场、城市绿道和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一批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绿色家园、绿色校园等。
(1)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城市主干道路丹霞路、六盘山路、团结街、金水街、人民街东延伸段、高速公路连接线分车带等景观改造提升0.15万亩。
(2)城市公园景观提升和设施建设:新建城市公园2处;火车站站前广场绿化;城市现有清云湖公园等改造提升0.075万亩。养殖小区、教师新村、新民小区等城建部门规划改造区域景观绿化提升0.05万亩。
(3)街头小游园、公共绿地景观提升:新建及改造提升城市小游园10处;提升改造城市公共绿地和街头小游园每年0.02万亩。
责任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水务局、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2.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强化农村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坚持一村一景、一村一特、一家一品的原则,引导农村田间地头造林增绿,巷道庭院植绿、道路护绿,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建设一批绿色生态村庄,塑造环境优美、农民富裕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有效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按照红寺堡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红寺堡区三乡两镇,巩固提升柳泉乡特色小城镇,全面建成大河乡、新庄集乡特色小城镇,每年每个乡镇建设2个美丽村庄,并完善乡村、村庄道路、巷道以及庭院生态绿化景观。同时,全区庭院经果林种植1万亩。着力打造一批富裕之村、幸福之村、活力之村,大力实行全村景观化,加快建设“村美、民富、人欢乐”的“美丽家园”。
责任单位: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财政局、水务局
3.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巩固大整治大绿化成果,重点在全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以及城乡主干道路、主干渠系两侧建设大网格、宽幅林带,全面绿化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提升改造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在进出城乡的主要道口、城市边缘及景点等区域,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
罗山大道(肖家窑至沙泉村段)、盐兴公路改线段(S304线)、乡村要道等主干道路两侧以及主干渠系两侧绿化面积0.703万亩;其他现有道路及渠系两侧防护林补植补造4万亩。盐兴公路、滚新公路、红九公路等主干道路两侧退化防护林带改造0.5万亩。
责任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财政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
(三)开展防沙治沙、沙化土地综合治理行动
以酸枣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项目为依托,以荒漠沙区自然原生植被保护为重点,坚持防沙、治沙相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措施并举,建设好红寺堡区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县,实施好三北工程精准治沙重点县建设项目。到2022年,有效保护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区,全面封禁保护天然酸枣林15万亩。完成太阳山镇白塔水、巴庄子等地荒漠化土地治理,人工扎设草方格、种植灌木,人工促进自然修复0.4万亩;营造灌木林10万亩,完成治沙造林2万亩。
责任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
(四)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行动
1.实施退耕还湿工程。在退出的河滩地上进行植被恢复,建立湿地生态修复机制。
2.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经2016年湿地确权,红寺堡区现有湿地面积3.60万亩,占行政区划总面积的8%,主要包括季节性或间歇性河流30条,永久性河流3条,季节性湖泊湿地3个,人工库塘1个,洪泛平原湿地1个,灌丛沼泽湿地1个。2016年,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6〕65号)将红寺堡区确定为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县区。
争取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大河乡平岭子清水河流域湿地和甜水河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区各1处;大河平岭子湿地为草本沼泽和灌丛湿地,面积0.96万亩,湿地植被资源主要为红柳、芦苇等;甜水河流域湿地为河流湿地,面积0.12万亩;实施湖泊湿地、人工水库周边的生态绿化20处,提升水资源环境,改善水质,优化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小气候。
3.积极推进湿地红线划定、确界工作。扩大湿地产权确权试点范围,明确湿地管护的主体责任,公布重点湿地名录及管理主体,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发挥湿地生态系统作用。
4.推进“河长制”河沟道生态修复。实施清水河、甜水河等河湖湿地环境提升工程。严格落实河长制,利用湖泊湿地丰富的资源,做好水体、湿地、河岸等地的绿化美化工程。结合河道的实际,分步分阶段开展生态造林、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工作,实行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完成苦水河、清水河、甜水河、红柳沟等10条重点河道(沟道)流域的生态造林和生态修复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五)开展林业产业提质增效行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优、调精林业产业结构,争取自治区重点攻关和培育计划项目1个,每年实施重点产业项目1-2个,发展壮大酿酒葡萄、有机枸杞主导产业和红梅杏、苹果等特色产业。
1.加快主导产业链发展。将葡萄产业作为托举红寺堡人“紫色梦想”的主导产业,新增酿酒葡萄种植基地1万亩,年产葡萄酒900-1500万瓶,综合产值达到46亿元。建立健全葡萄酒检测中心,在葡萄酒检测检验分析、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进行监督跟踪。同时,继续加强与李华科技团队技术合作,引进高新技术,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努力提升田间管理技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打造红寺堡工业主题酒庄镇和罗山酒庄示范园,建成两个酒庄集群以及葡萄产业园2个,枸杞产业园3个,新增枸杞、苹果等经济林种植2.1万亩。打造绿色有机产业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园,生产绿色、有机、优质产品,提升葡萄酒、有机枸杞品牌。
2.加快品牌创建及提升品牌影响力。坚持品牌意识,积极组织、引导酒厂(庄)参加国际国内葡萄酒品质大赛及产品推介、行业论坛等活动,着力提升产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建成一二三线城市直销店27家,产品市场占有率逐步增加。
扎实推进一二三线城市展销中心及直销店的建设,积极促进文化名人产区代言及国际国内行业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全国及国际性葡萄酒赛事,多点开花举办红寺堡区葡萄酒全国展销推介会,进一步扩大和提升“中国葡萄酒第一镇”“中国最具发展潜力葡萄酒产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计划组建红寺堡区葡萄酒庄联盟(或集团公司),由企业主打产品品牌,政府主打产区品牌,从而通过产区品牌带动产品品牌。
3.葡萄酒基地生态环境美化提升。红寺堡区现有葡萄酒庄基地28家,总建设用地260亩,按照20%的绿地率标准,实施酒庄绿化美化和基地周边防护林建设52亩。
责任单位:林业局、红寺堡区葡萄酒协会、红寺堡区枸杞协会
配合单位:各乡镇、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牧局、扶贫办
(六)开展森林资源保护行动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用红线的刚性约束强化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环罗山生态保护,促进植被自然修复;成立北海国有林场;划定生态公益林并勘界定标;加大林地、林木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林地生态系统。
到2022年,罗山自然保护区外围实施全面禁牧封育37.55万亩,促进植被自然修复;加快小流域沟道综合治理,沟坡缓坡做鱼鳞坑或反坡梯田造林5.76万亩。现有退化灌木林柠条更新改造1.55万亩,规划进行更新造林,树种为枣树、苹果、杏树,提高林地生产率。对于低山丘陵区出现苗木缺株断带或斑秃的灌木林柠条,通过人工撒播灌木种子或植苗,促进自然修复,提高植被覆盖度,修复面积5.43万亩。实施碳汇林培育2.81万亩,天然森林资源管护95万亩,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14.5万亩。
2.实施森林抚育工程。针对灌区林网林木采取树木修剪、林地施肥、浇水等措施,大力开展林木抚育工作,对全区城市绿地、沟渠路两侧、农田林网、村庄和厂区乔木防护林、经果林灌木林全部进行修枝抚育,不断提高林分质量,每年完成林木修剪抚育4万亩。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疫源疫病检测经费,及时检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科学防控,确保林木病虫害“四率”指标保持在控制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承载率低于5.6‰,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7%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4.坚持依法治林。用法治意识构筑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无形红线,在全力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强化林权管理,节约集约用地,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5.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编制林地、湿地、林木等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依据。
6.健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森林防火经费,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及时做好林地除草和死树枯枝清理等工作,确保全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火灾综合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森林防火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局、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
(七)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机制创新行动
一是利用传统和新型媒介以及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和公益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植绿、爱绿、护绿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大力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新模式,不断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二是林业局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义务植树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各乡镇及驻红各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积极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划定责任区,每年年底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有人栽、有人管,确保“栽一片、活一片、成林一片”,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三是探索建立国家扶持、金融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机制,运用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抵押、担保、入股、贷款等形式,通过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赎买租赁、贴息保险、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吸引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及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国土绿化。全区完成义务植树114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网上植树参与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驻红各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全民参与。全区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涉及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为保证绿化行动顺利实施,由区委、区政府组织牵头,林业局负责具体协调、指导全区国土绿化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绿化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成立由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林业局、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红寺堡区国土绿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虎治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国土绿化行动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的“强大合力”。发改部门负责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的项目立项和规划审批,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水务部门负责保障生态绿化用水;国土部门负责协调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的造林用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主干道路的绿化整治;林业部门负责部分工程项目实施以及技术指导和服务;各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统战、教育、卫生、财政、金融等部门,分别组织各民主党派、院校、医疗机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对国土绿化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审计,强化工作作风,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国土绿化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新保障机制,积极完善政策。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确保国土绿化行动有效开展。交通、水利、教育、市政等工程项目建设要同步安排绿化资金。支持金融机构适当提高林产品抵押贷款比例,延长贷款周期。支持担保机构开展造林绿化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林业碳汇交易,拓展造林融资渠道。二是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通过依法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探索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补助政策,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同步提高地方公益林补助标准。落实中央财政林业补助和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对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给予补贴。对积极主动开展国土绿化、面积超过500亩的企业,按照相关国家政策享受造林补贴。四是支持发展专业性绿化养护队伍,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责任机制,出台鼓励城乡居民推进身边增绿、爱绿护绿的奖励措施。
(三)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国土绿化专业技术人才、产业人才、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红寺堡区人才规划,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打造国土绿化行动的骨干力量。聚焦国土绿化重大科技需求,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借助科技支撑机制,依托各类科技计划和创新平台,布局建设生态建设定位观测实验基地,充分挖掘地方特色种质资源,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重点突破种苗繁育、抗旱造林、病虫鼠害综合防治、标准化高效栽培技术等关键技术,重视林业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性技术探索,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国土绿化新理念、新模式,将科技创新贯穿于国土绿化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全过程,切实提升国土绿化的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示范带动引领。要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型媒介,强化舆论宣传,深入宣传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土绿化工作的积极性。坚持示范引领,注重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群众喜欢、有影响、能借鉴、可复制的绿化示范点,建设中小学自然生态教育和森林、湿地自然体验基地。加强全民生态道德教育,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全民维护生态、热爱生态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推进国土绿化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考核问责。由区绿化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各乡镇、各部门国土绿化行动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对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利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红寺堡区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年度目标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