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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7/2024-00025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9-06
名称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统一部署,20231016日至20231215日,委第二巡察组对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123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1月23日,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医保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上,党组书记代表全局郑重表态,决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抓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反馈会结束后,立即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情况整改专题会议,要求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李虎、局长王俊彬为组长,副局长董晓红、中心主任马铭蔚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聚焦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9条问题,逐一研究梳理,深刻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细化整改措施,经局党组审定,研究制定《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四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包括问题、任务、责任三位一体的整改工作清单,做到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四明确,确保巡察问题实现全面整改、精准整改。

(三)跟踪督办进展,确保取得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主动抓、亲自抓,带头整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督促指导分管股室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各责任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整改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再研究、再部署,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9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强化机制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统筹当前和长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修订完善各类现有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反弹。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当作镜子,全面排查突出问题,查漏补缺、标本兼治,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红寺堡区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以致用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方案,完善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7次。二是深化学习宣传活动。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深入学习《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杨淑丽局长在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围绕区委安排部署、医保领域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各股室全年工作安排计划表,指导全局阶段性工作、全年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按照区委学习研讨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六大纪律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4次,在交流研讨中深刻领悟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新使命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医保业务工作,在时代广场、东方社区、帮扶村西源村开展医保政策宣传5次,对接组织部在党校开展医保政策培训1次,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三是注重实际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医保领域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岗位实际,聚焦医保征缴、待遇享受等重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医保部门职能作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1718人,参保覆盖率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38563人次,医保基金支付7848.48万元。

(2)针对“对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还不足”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举办业务知识分享、系统操作指导、线上视频培训解读、党校授课、拍摄医保大讲堂视频等方式,深入学习医保政策,培养问策能对型新时代医保干部。截至目前,举办业务知识分享23次、系统操作指导7次、线上视频培训解读1次、党校授课1次、拍摄医保大讲堂视频43期。二是加大指导力度。年初结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杨淑丽局长在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制定我局2024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列出重点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听取各股室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持续深化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经办、统一标准、统一流程。依法下放经办权限,基层民生服务中心按四级四同可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参保查询、医保电子凭证等事项。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办理权限下放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与村医共同承担医保政策上门指导和失能脆弱群体的代跑代办业务。截至目前,人民医院办理门诊慢病1138人次,卫生院集中办理和零星办理两病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1385人,并指导、协助其进行签约,及时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转发医保文章、视频,在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民生服务中心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资料取阅点,干部入户、入社区、入广场宣传,拍摄微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医保缴费标准、报销比例等政策,提升群众参保待遇享受幸福感,消除群众参保顾虑,提高缴费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拍摄《办事》《医保电子凭证  健康触手可及》《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视频3部,发布信息简报15篇,发放宣传折页、海报2000余份,通过37个医保宣传候诊厅常态化宣传待遇享受、基金监管等政策。

2.依法依规履行基金监管职能存在薄弱环节

(3)针对“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整治、惩戒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能力提升。立足基金监管新形势,加大培训力度,利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契机,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领域法律法规1次。积极配合自治区、吴忠市局选派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基金监管专项培训5次,切实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二是注重氛围营造。围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各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在时代广场发放宣传折页及海报2000余份,利用医保无忧微信公众号转发基金监管内容7篇,拍摄基金监管微视频《打击欺诈骗保》,全方位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形成了全社会监督。三是落实高压监管。常态化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落实自治区关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采取日常稽核、专项稽核和现场稽核相结合等方式,持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医疗机构自查自纠4次,开展交叉检查1次,智能监管按月实施监管。落实事前提醒、预警,事后处理的监管模式,将监管关口向前移,有效减少事后处理的数量。追回违规金额共计86.8万元。

(4)针对“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公布机构名单。立行立改,规范经办程序,在人民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2024年签约定点医药机构77家,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严格遵循《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宁夏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345号)及经办流程,批准纳入9家零售药店为我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二是规范经办流程。学习《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经办流程审核业务,及时审批签字归档资料,杜绝不完善资料归档。三是加强业务监督。加强内审核查,强化内部制约和管理,定期开展资料审查,重点查看审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审批资料要件是否齐备,加强业务干部教育与监督,避免出现漏纰漏签的情况。

(5)针对“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门诊慢特病工作制度。每季度组织人员到人民医院抽检门诊慢特病认定情况,逐步规范和指导。按照信息系统模块设置要求,及时录入信用体系信息,为实现诚信医师药师测评计分制做好数据准备。2023年评定出3A级、11B级。在信用数据填报过程中,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实事求是、力求真实,多次反复退回重新填报,杜绝医疗机构虚报。二是强化数字监管。结合基金监管年度检查、全覆盖检查、日常检查,充分运用第三方大数据筛查,对门诊慢特病用药情况一并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纳入处理范畴,规范医保用药。涉及7家医疗机构,共检查出1405.01元;通过智能监管线上处理扣款2.6万元。

3.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够有力

(6)针对“医保信息化数据化运用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监督与指导。虽自治区对此指标已不做要求,我局仍持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督促乡镇卫生院和服务中心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电子医保凭证就医服务全流程应用,各科室配合做好宣传引导,持续提升患者电子医保凭证使用率,以使用促激活。二是驻点蹲守监督落实。入驻医疗健康总院(人民医院)信息科1次,驻点蹲守监督落实相关接口改造,紧盯进度不放松,保质保量促完成。现柳泉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8家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智能身份识别已完成改造。5家卫生院、1家卫生服务中心的事前接口均已全部接入基金智能监管并使用。三是强化通报考核力度。对相关情况通过微信通报多次,对限期未完成的卫生院实行年终考核扣分处理。

(7)针对“对DIP(定点医疗机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和宣传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持续做好教育培训。安排专人对接市医保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医师、信息、病案、医保人员到吴忠市人民医院轮训1次,学习其在病种诊断、数据编码上传、病案质量把控、医保管理与监督执行方面的经验,强化借鉴学习,组织辖区各医疗机构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关于召开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培训会”1次,调动医疗机构参与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二是开展病案质量评审。邀请病案质控专家参与指导1次,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准确上传医保结算清单,加强病案质控,纠正病例偏差和高套、错套病种情况,提高我区医疗机构DIP运行质量。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合作。积极对接吴忠市局优化调整医疗机构系数,改变医保负结余状态。目前,除中医院存在15%左右的亏损,其余医疗机构均处于盈利状态,16月,各定点医疗机构DIP统筹基金支出结余382.63万元,其中人民医院支出结余285.04万元。四是密切联系医疗机构。深入医疗机构,开展沟通交流,收集整理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疑惑,持续加强DIP支付改革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实现《中国医疗保险》杂志3家公立二级订阅全覆盖,提高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认同感,调动医疗机构参与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医保高效能治理、患者高品质就医三方共赢

(8)针对“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信息沟通。每季度与自治区、吴忠市局进行沟通,提取我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对未优先采购中选药品、采购价格明显异常区间等情况,提前掌握,及时止损,规范集采行为。二是加大对违规集采的惩处力度。对自治区、吴忠市反馈的违规行为进行分析检查,将红色信封纳入年度考核,直接关联质量保证金扣除额度。三是进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管。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信息共享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询价研判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双色信封管理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约谈提醒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监测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监管。

(9)针对“参保缴费人员信息互通机制不畅通”的问题。一是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常态化开展防止因病返贫动态预警监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蓄势储能。每月筛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2万元的农村居民,及时反馈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核实是否纳入监测范围,实现预警风险全清零、监测问题全见底。截至目前,系统内反馈预警174人,经过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核实,纳入监测24人。二是强化部门沟通。积极同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行业认定部门沟通、协调,及早完成特殊身份人员的信息推送及维护工作,确保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严格落实好居民医保惠民政策,及时做好特殊身份人群差额退费工作。截至目前,医保系统推送标识的特殊困难人员认定缴费60577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及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3)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扣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加强责任落实的日常监督,通过党组会半年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内容完成情况,探讨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督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通过设立公开电话、举报信箱,党务政务公开,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干部问责制、年度考核相结合,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全面梳理责任清单。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制,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2024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

(14)针对“班子成员履行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通过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组会等形式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3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班子,细化到股室,量化到个人,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二是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周,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同各股室负责人之间开展1次廉政谈话。根据岗位分工职责,对照廉政风险点,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廉政谈话,找问题、讲责任、提要求,强化廉政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15)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开展廉政谈话时,谈话内容紧密结合干部身份特点及岗位特点,联系工作实际,尽量突出个性化、差异化。二是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中,班子成员及各股室根据岗位职责,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列出风险点清单,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开各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排查问题1个,提前预警、提前防范、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整改台账。举一反三,全面整理2023年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中存在问题4,精准有效制定整改措施4

6.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6)针对“工作标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收发文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做好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公文写作培训。组织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1次,由办公室对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格式等进行培训讲解1,切实提高干部的公文写作能力三是全面清理不规范文件。对近年来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不规范的文件建立台账,按要求清理。截至目前,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对区政府印发的规范性及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4份文件宣布失效处理。四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严把干部材料关,对于脱离主题、学用不够紧密、内容雷同的心得体会和研讨材料,要求相关干部在例会上作检讨

(17)针对“服务群众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作风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通过举办业务知识分享23次、系统操作指导7次,促进干部深入学习其他岗位医保业务,培养全方面医保人才,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和能力。二是提升服务质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整治服务不规范,预约、延时服务未全面执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效率不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深入抓、持续抓,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三是补齐服务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重点,聚焦初次差评较多的领域和问题,坚持以评促改、闻过即改,对照标准,认真开展办事指南的自检、维护,认真检查分析经办流程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基础,继续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简化备案程序,优化备案渠道、缩短备案时限,方便参保群众多层次、多方位自主选择就医医院。

7.财务管理不严格

(18)针对“财务支付手续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经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资金审批流程,严格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掌握各项财经知识,提高财经法规严肃性和相关合法合规性的认识,不断提升财务人员和分管财务领导的业务水平。通过干部例会学习财务专业知识、职业技能、政策法规等内容3三是规范财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每笔业务从财务发生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严格从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规范报销。四是严格审核报账凭证资料。财务室主任、财务分管领导在干部例会上检查,进一步规范报账资料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9)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保管、使用、转移、处置、报废、清点和盘点工作。资产管理人员及时与会计沟通固定资产使用变更信息,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于2021年至今购置办公家具、电子设备全面盘点清查,未入账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已全部入账。三是形成长效管理。财务室主任、财务分管领导干部例会作检查,进一步规范报账资料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深刻领会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财务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通过干部例会学习财务专业知识、职业技能、政策法规等内容3次。二是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严格对照绩效目标要求,按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不明确事项及时与区局沟通请示,确保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合规。三是严格审核报账资料。财务室主任、财务分管领导干部例会作检查,进一步规范报账资料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1)针对“政府集采目录内项目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问题。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加大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标及标准(2021年版本)的通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汇编》等财务政策制度的学习力度,不断强化政治觉悟,不断提升自身技能,确保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资金使用不出现任何纰漏。二是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财务室主任、财务分管领导干部例会作检查,进一步规范报账资料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党组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

(22)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通过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手册》,明确研究内容,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合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确保任何人不得单独对三重一大业务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程。通过党组会学习《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研究解决三重一大事项,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更好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三是如实记录会议情况。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决策过程并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相关的会议记录、材料等按要求立卷归档。

(23)针对“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业意识还不强”的问题。坚持党建业务双管齐下。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紧紧围绕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和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科学安排党建工作,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列出党建月任务清单,按照要求认真完成月度任务,定期听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

(24)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围绕思想、工作、生活等内容,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抛除老好人思想,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切实结合平时表现及履职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对标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剖析,规范填写民主评议登记表,党支部结合党员履职情况及平时表现,完善党支部评定意见,党支部书记及时签署意见,并统一归档。

9.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

(25)针对“党建工作谋划部署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狠抓责任落实。抓实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经常研究部署,制定与医保业务相互融合的工作计划,真正把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截至目前,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2次,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党建工作各1次。二是狠抓制度执行。制度执行要突出刚性,要注重以上率下。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学习制度、遵守制度、落实制度,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突出跟踪问效,确保制定一个、执行一个,带动党员干部在落实制度中形成守规矩的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三是狠抓党建工作形式。积极发挥引领作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交流研讨8次,观看《失守的防线》《权力寻租的工具人》2次,讲廉政纪律党课2次,对照《忏悔录》检视问题3次,树牢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党员到宁夏博物馆、罗山飞行营地,让党员们走出去,扩视野、长经验。同东方社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感悟初心使命,立足岗位,积极作为,用心为民办实事

(26)针对“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程序。支部委员会深入细致解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在研讨交流中互相启迪,深化对《条例》精神实质的准确把握和核心要义的深刻领悟,加强支部班子、党务工作者等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及时补选缺额委员,目前已向组织部请示,待批复下发后,完成补选。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紧盯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着眼本支部,从全体党员及身边群众的实际情况出发,融合待遇享受、参保缴费等重点工作,以严的态度、以高的标准,从问题出发、从需求入手,党支部书记定期审阅三会一课台账等基础工作做法,忌大而空。采取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三会一课”10次、主题党日活动7次,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

(27)针对“模范机关创建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打造新医保 心服务党建品牌为载体,制定2024年模范机关创建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推进品牌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全局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各股室全年计划表,通过周汇报、半年总结的方式,推动任务落实。二是党建业务融合。聚焦医疗保障参保征缴、待遇享受、基金监管三大主责主业,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探索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协助签约、两病基层认定等服务,延伸经办网络,全力打造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多点的医保办理服务圈。三是强化宣传促引导。通过拍摄微视频《办事》《医保电子凭证  健康触手可及》《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视频3部,发布文章15篇,发放宣传折页、海报2000余份,37个医保宣传候诊厅长期宣传待遇享受、基金监管等政策,在时代广场、东方社区、帮扶村西源村开展医保政策宣传5次,对接组织部在党校开展医保政策培训1次,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10.主题教育效果不明显

(28)针对“在学思想、强党性上举一反三还不够,扎实研讨还不足,在基金使用安全、人员执法安全方面以学促改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强化学用贯通。通过组织干部参加区局、市局、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培训3,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通过医疗机构自查、聘请第三方全覆盖检查、智能监管,追回违规资金86.8万元。为进一步压实各医疗机构责任,构筑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防线,向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并建议医疗、医保协同发力,确保实现医疗费用合理增长与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双赢。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坚持把调查研究与医保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设立开门纳谏意见箱、召开医保发展座谈会、征集民生实事建议,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让调研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发展的举措和改进作风的本领。三是强化基金监管。将依法行政与医保业务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检查7次。加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实施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提升医保智能化监管水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四是优化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与凝聚作用,提升医保服务质量,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提供“8881600”人机互动短信服务,切实将党组织建设成保障群众、干事创业的战斗堡垒。截至目前,医保窗口受理病历、异地就医备案、外伤登记、参保登记、续保、业务咨询等55项业务累计办理42400余件,其中窗口办理7500件,网上办理22500余件,查询及其他各项不见面业务办理12400余件。

(四)聚焦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1.对2021年三届区委巡察反馈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审三校”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整改不彻底

(29)针对“对2021年三届区委巡察反馈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审三校’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红寺堡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会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对拟印发的公文、两微一端、微信工作群简报信息等内容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公文审核发文制度进行全流程审核,充分运用平台对全文进行检测,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医疗保障局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措施严。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班子成员定期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实践,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区吴党委、红寺堡区决策部署,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股室、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和全局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进当前工作,把检查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纪问责。聚焦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标本兼治,推进巡察成果长效化运行。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负责等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作风建设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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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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