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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8-11 来源: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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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8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5年红寺堡区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工作,鼓励东部协作地区采购、销售我区农特产品,不断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高质量实现农特产品增效、农民增收,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5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红党办发〔202512 号)和《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红党办发〔202523 号)精神,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支持范围

销售红寺堡区葡萄酒、黄花菜、枸杞、牛羊肉等为主的产品企业、合作社、个体户及个人,且直接性或间接性带动脱贫户或监测帮扶对象不少于20

二、扶持内容

合闽宁资金200万元,对红寺堡区农特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大宗物流快递费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补贴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且不可同时申报。(各项资金可以统筹调用,以资金补贴完为止。不能重复申报享受红寺堡区其他同类型涉农项目扶持)

(一)农特产品宣传推介补贴。对在宁夏以外举办农特产品各类宣传推介会的主体,经向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等单位报备,按照宣传推介会规模(场地面积、会场布置、参会人数等)给予每场次的会务费用和简餐费用进行定向补贴,每个申报主体每场次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资金补助的请示;

2)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个人)征信报告;

3签订的宣传推介会活动合同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宣传推介会活动费用付款开具的票或能够证明付款银行转账汇款单等;

5)宣传推介会活动策划方案、活动现场图片、活动成效(不限于活动总结)、宣传资料等;

6)关于申报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承诺书(附件1);

7)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票据统计表(附件2);

8其他可以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

)农特产品销售补贴。鼓励区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通过线上线下销售红寺堡区葡萄酒、黄花菜、枸杞、牛羊肉为主的农特产品对年销售额达50万元(含)至500万元,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销售额不超过1%1.5%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申报主体之间进行购销农特产品的销售额不纳入核算范围。

申报材料

1)申请项目扶持补贴资金的请示;

2)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个人)征信报告;

3)与红寺堡区企业、合作社、个体户及个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协议)、转账汇款单、发票、入库单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销售合同(协议)、转账汇款单、发票、出库单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发货物流运单等;

5)关于申报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承诺书(附件1);

6)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票据统计表(附件2);

7)红寺堡区2025年巩固衔接项目联农带农统计表(附件3);

8)其他可以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

(三)农特产品物流快递补贴。区内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销售红寺堡区农特产品在本区域内发往宁夏以外的大宗物流和快递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运费补贴。一是葡萄酒单次发货数量在30箱及以上(规格:1箱装6瓶),按照运费金额的50%进行补贴,每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4万元;二是牛羊肉单次发货数量在20公斤及以上,按照运费金额的30%进行补贴,每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三是黄花菜、枸杞(含枸杞深加工产品)单次发货数量在10公斤及以上,按照运费金额的20%进行补贴,每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补助资金的请示;

2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个人)征信报告;

3)与红寺堡区大宗物流和快递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及营业执照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农特产品出库单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主体线上销售需提供大宗物流和快递企业各电商平台上销售农特产品的后台数据截图、银行回款单、发票等线下销售发货的需提供大宗物流和快递企业收费标准、发货单、物流运费转账汇款单、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6)统计时限内的快递统计表(含单号、发货方、收货方、发货物品、发货量、物流或快递费用);

7)关于申报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承诺书(附件1);

8)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票据统计表(附件2);

9)红寺堡区2025年巩固衔接项目联农带农统计表(附件3);

10)其他可以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要求向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送申报材料。

(二)资金审核。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主体提交的资料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验收

(三)资金认定。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根据审核验收结果认定补贴资金。

(四)资金拨付。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将认定的补贴主体补贴资金等内容,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因补贴资金有限,根据先申报先审核先验收的原则,对审核验收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主体,由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拨付补贴资金。

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宣传力度,加强联动配合,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率确保项目资金运行安全规范,争取按时效完成项目资金支付。申报主体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获取扶持政策的,一经发现,依法追回已获得的补贴资金,5年内取消申报红寺堡区及以上各类扶持政策的资格。

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111日至20251031日,项目资料申报受理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1120结束本实施方案由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申报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承诺书

2.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票据统计表

3.红寺堡区2025年巩固衔接项目联农带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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