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洪亮带领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第二组执法检查组到柳泉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走进柳泉乡买河小学、永新村民宿、沙泉街道等重点场所,通过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吴忠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检查过程中伍洪亮一行前往永新村人大联络站,实地查看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运行情况,认真听取情况介绍,仔细查阅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人大代表联络站的站点建设、制度建设、管理运行、作用发挥、活动开展等情况。并与本村人大代表就安全生产方面向辖区群众征集意见建议,当场征集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等领域的意见建议9条。
座谈会上,伍洪亮强调,此次执法检查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一法两条例”,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改,突出“人防、物防、技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安全生产抓紧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