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有序推进扶贫资产摸底、确权登记、运营管护等工作,大河乡全力开展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保障扶贫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为更好推进扶贫资产管理摸底确权登记工作,大河乡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安排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研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政府乡长任组长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红寺堡区大河乡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对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扶贫的资金、社会捐赠等投入形式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纳入扶贫资产管理范围,指定专人随时同乡村振兴局对接、协调,建立了统一领导、分工明确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资产台账,强化资产管理。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通过清查摸底2013年以来由我乡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共32个,投入资金4618.37万元,形成了29个146项扶贫项目资产,资产原值4248.65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4个,公益性资产11个,到户资产4个,分年度、分类别、分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乡村两级扶贫资产台账。同时按有关会计制度完善财务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整反映扶贫资产的增减变化和使用情况。
三是明确管护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乡、村两级分类、分项落实管理主体,实行目标管理,形成由乡政府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着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督,常态化组织开展资产运营管护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村级组织履行直接监管责任,负责扶贫资产的日常运行管理,指导资产使用者及受益农户加强管护的“日常管护”模式,确保管得实、用得好、有效益,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