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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集乡||真心为民办事 倾心替民解忧
时间:2021-03-26 来源:新庄集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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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庄集乡杨柳村村民赵某因农田施肥迎接春灌问题与同村村民胡某某产生矛盾纠纷,新庄集司法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调解员深入田间先行了解。原来,赵某的农田与胡某某相连,通往自家农田的生产路被胡某某推平变成耕地,直接影响赵某农用具通行。气愤不过的赵某第一时间找到胡某某理论,然而胡某某理直气壮的阐明原因,生产路周围村民日常通行次数少,荒着也是荒着,不如直接变成耕地。掌握了纠纷的具体情况,调解员积极劝说胡某某,但胡某某抵触调解,对劝说置之不理,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眼看接近春季灌水时间,赵某心急如焚。



为了避免矛盾升级,解决村民实际问题。2021325日,新庄集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杨柳村村干部组成联合调解小组,经过几个小时的共同努力,终于成功化解了此次纠纷。



今年来,新庄集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抓住“三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校正“失衡点”。深入各村,了解容易诱发群众心理失衡的原因,找重点、抓难点,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调整好群众思想情绪,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二是控制“易燃点”。在调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或消极心态,正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理顺群众思想情绪,消除“助燃”因素,扑灭“着火点”。

三是遏制“爆发点”。在处理群众利益受损较大的事件中,对可能造成群众上访的“爆发点”,做好关键人物的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积极稳妥的处理,全力做好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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