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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镇党委关于四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6-05-07 来源: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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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311日至516区委一巡察组对红寺堡镇党委进行了巡察625红寺堡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责任体系

镇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整改专题会议1次,传达学习、统一思想。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办重点问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闭环链条。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推进举措

镇党委聚焦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坚持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将问题分解为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单位、措施和时限,形成“四张清单”。同时动态跟踪整改进展,定期听取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镇纪委全程监督,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抓问题整改,又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反弹。

(三)强化统筹督导,压实村级整改责任

镇党委强化对村级整改工作的全面指导,听取各村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的汇报2次,针对村级整改薄弱环节,班子成员下沉一线、精准指导各村梳理问题、制定方案、推进整改。各村党组织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本村问题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良好整改工作态势。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1个具体问已完成整改38制定的10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99条。巡察移交的5立行立改事项全部完成办结。以下是整改具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红寺堡区委工作要求还不到位,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全面。镇党委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学习仅限于原文传达,未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村级组织普遍存在被动应付,学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双随机”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定班子成员进行交流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周例会学习制度,2025年截至目前开展31次周例会学习,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等重要思想理论。组织村干部“走出去”学习,赴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涝河桥村红色教育基地、先进单位开展实地研学1次。二健全学习机制,夯实学习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5年红寺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截至目前,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到98%以上;丰富学习内容,把握学习方向。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工作要求,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等纳入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先后围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等5个主题开展随机交流研讨39人次、撰写交流研讨材料16篇。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活力。在坚持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传统学习形式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集中自学+专题辅导讲座+观看视频+集体随机交流研讨”方式,开展“请进来”学习,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马慧娟围绕全国“两会”进行专题辅导讲座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注入弘德村中烟“飞地”肉牛养殖园区1099.9万元村集体资金,合同到期未收回。落实区委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方案和鼓励城乡劳动力高质量转移就业16条措施不够精准,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还有差距。镇党委对就业培训重视不够,镇村干部对就业惠民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踪服务不到位。2024年全镇劳动力2.69万人,稳定就业6970人,占比25.9%弘德、同原11个村38户有务工需求。2025年人社部门举办11批次448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红寺堡镇仅32人参加。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已按季度向各村下发《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使用相关问题提醒的函》、《工作提示》,督促所在村采取措施,提前策划项目,制定实施方案,资金到期后尽快签订协议。二是组织16个行政村网格员进行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的政策解读以及红寺堡区e就业小程序的学习使用,组织16个行政村的村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网格员、劳务经纪人、务工群众等再次进行政策培训,同时对16个行政村村干部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村组群中发送《鼓励城乡劳动力高质量转移就业16条措施》《红寺堡区2024年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扶持措施》《吴忠市红寺堡区2025年就业帮扶措施提标扩面实时方案》文件和2025年一般户和脱贫户的政策解释清单等。制作红寺堡区e就业小程序宣传品通过入户等方式发给务工人员,提高对小程序的知晓率,及时了解最新务工政策。三是已对全镇16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摸排,收集各村100多名有培训意愿的群众信息,并已将相关名单统一整理上报至人社局。2025年共开展了1期中式烹饪培训班,本期共有50名学员参加,培训时长为15天,后续将根据群众意愿及人社局指导,陆续开展更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四是与人社局及机构共同研判,对长期效果不理想或市场需求变化的课程进行优化或调整。增加了更多短视频运营与农产品电商课程。在每期培训班结业时,组织学员填写无记名《培训满意度与效果评价问卷》,针对反馈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五是驿站自7月建成运营以来,通过整合区内外用工资源,结合线上直播、线下咨询以及小程序推广等方式,截至目前,前往零工驿站咨询人员120人次,通过“红寺堡e就业”小程序累计访问3万余人次。已经带动25名群众实现到省外企业就业,人均收入6500元以上,近200名群众实现本地零工就业,人均月收入达到4500元,进一步拓宽了就业渠道。六是建立并有效运营劳务经纪人微信联系群、村民小组群、劳动力转移就业群、红镇雨露计划就业信息群。每周定期向务工群众精准推送各类用工信息,平均每周覆盖人数达500余人次,累计推送岗位信息超过500条,涵盖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有效扩大了就业信息覆盖面。

2.镇村履职尽短板

3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落实不够有力,全镇27户农户连续三年收入无明显增长。动态监测不到位,15户群众防返贫监测帮扶措施落实不具体。防返贫监测消除比例偏低,玉池村、东源村分别为43.1%43.2%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及镇村帮扶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文件、会议要求,同时将“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到底,遍访全镇16个行政村,统筹各项工作任务,促进脱贫攻坚过渡期攻坚战高质量完成。截至目前,召开会议50余次,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排查2次,分析研判全镇农户满意度13315户、确定兜底保障1920户。2025年新纳入监测59280人,其中通过绿色通道纳入监测211人,2025年消除风险监测对象138637人。二是16个行政村完成包抓责任制,明确安排了13名包村领导、32名包村干部,同时要求包村领导定期到村指导、督促村两委工作,并将镇党委会议、帮扶会议以及各项文件精神同步传达至村级,促使各村及时了解、及时实施,确保落地成效。三是通过组织各村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走访入户,联合农业农村局对本村监测户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及刚性支出情况进行核对分析研判,对家庭情况好转、无较大刚性支出监测户进行消除风险。

4推进产业振兴成效不明显。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联农带农效益不明显,全镇43个帮扶资产中,90%以上经济效益不高。6个帮扶车间有4个为订单式经营,群众收益不稳定。同原、河水3个村设施农业由企业承租运营,群众参与率不高。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全镇1.27万亩中药材品牌建设滞后;葡萄酒产业发展链条短,业态单一,产区仅聚焦种植和酿造,市场销售不畅通、原酒存量大,与文旅、康养、文创等产业融合深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初步形成以百沃、富阳、永进、杞煌、水发浩海、禹尧等企业为集群,形成集现代农业生产、特色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电商销售、休闲农业以及餐饮服务业为一体的全链条三产融合发展核心区。同时借助红寺堡区委组织部组织的“红寺堡农特产品进机关”、“红寺堡农特产品展销”活动,积极组织“岐黄圣草”、中圈塘葡萄酒等我镇农特产品参展。二是镇干部已下村了解帮扶车间运营情况,针对弘德等村帮扶车间鼓励其稳定与夏进、银川晶环材料有限公司、闽宁山海等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主要采取稳定现有订单,利用村级公示栏、朋友圈等方式推广宣传帮扶车间,拓展新的订单渠道,提高车间订单量,年产值达1100万元。三是推动G338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千亩以上道地中药材基地2处,中药材深加工基地2处,在十字沟、朝阳村打造千亩以上种植基地2处,依托红关村、中圈塘村中药材加工厂,村级合作社与岐黄圣草合作,探索中药饮片及花果茶之类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做强做大红寺堡道地中药材产业。巩固中圈塘村、上源村、和兴村、汇达酒庄酿酒葡萄种植2000亩,鼓励辖区内种植大户、葡萄酒企业参加农业农村局等举办的精品酒店展,新品发布会以及举办参加“中国葡萄酒第一镇·红寺堡”十周年纪念专场品鉴会等活动,了解市场销售方向,与文旅、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5)驻村帮扶工作存在差距。河水村村干部为不在岗的驻村干部打掩护。个别村村干部、驻村干部对村情户情、帮扶资产底数、低保对象等情况不熟悉,对村情户情掌握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年四个季度已将驻村干部的每月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在公示栏公示;镇党建办下村4次,对驻村干部的工作日志、签到册和日常工作等进行了督导。二是89日红寺堡镇党委召开红寺堡镇驻村工作队8月份帮扶例会,镇党委班子成员、16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全体包村干部参会,会议通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并教授工作方式方法和惠民政策培训等。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机制不健全。林网重建设、轻管护,焚烧垃圾、偷牧现象时有发生。振兴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沟渠三堆现象严重。弘德村、上源村随意倾倒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染生态环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了林长制工作制度,全镇16个行政村,16.0347万亩林草湿地全部落实专人负责,落实镇级正副林长3人,村级正副林长32人,设置林长公示牌15个,林长制6项制度全部上墙。乡镇级林长巡林29次,村级林长巡林590余次,上报事件办结率100%。聘用生态护林员168名,重点对各村村庄主干道及中航线、盐兴路等主要线路缺株断行地段开展补植补造,补植山杏、山桃、金叶榆等苗木0.3512万株。组织对全镇4200亩宽幅林带及环村林带进行了修枝抚育、林地整修、杂草清除、林带灌水和病虫木清理工作;落实天然林保护任务6700亩,安排专人进行巡护。全面完成辖区内2100亩林地地下可燃物清理,持续强化林草地火源隐患管控,针对春节、清明“两节”重点时段,通过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值守和森林草原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了全年森林草原防火安全。二是划分生态护林员巡查区域,组织村级林长、副林长每月开展巡林2次,护林员每月开展巡林22次。三是制定印发了红寺堡镇2025年林木管护的工作通知,组织各村完成了春季林木灌水管护。四是悬挂横幅16条,印发宣传资料3000份,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林木资源保宣传工作。五是弘德村安排保洁员20人、动用铲车1辆,双桥1辆,四桥2辆,对乱堆放的生活、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860吨;振兴村动用双桥2辆、装载机1辆,联系宁夏康洁为民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约500吨;上源村安排保洁人员24人,动用装载机1辆,双桥2辆,共清理垃圾约160吨。同时在村小组群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和垃圾集中收集时间等,引导村民正确处理生活垃圾。

7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无借阅登记台账,未设立档案室,未明确责任领导。2022年以来,专项档案与常规档案混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明确工作环节的责任主体与任务分工。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形成制度保障。二是设立党员、财经、便民及项目档案室,建立阅登记台账,规范档案管理。

3.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短板弱项

8)基层治理不够完善。城东养殖园区监管不到位,环境卫生“脏乱差”,存在无序发展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对城东园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对城东园区区域内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宽幅林带整理及各片区房前屋后漂浮垃圾、杂草进行清理捡拾等工作,使用装载机、挖机工作累计322小时,双桥车清运建筑垃圾共计481车次。整理宽幅林带7200㎡、巷道14400㎡,共清拉建筑、生活垃圾及等859车,总计22154方。填土121车,共计3630方,大坑带坡铺设防尘网4160平米、围栏152米,立水泥柱30个。同时配备6名保洁员对城东园区环境卫生划片区进行日常清理,每周定期对城东园区环境卫生进行巡查。

9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55124”村级事务治理制度落实不力。朝阳村“55124”台账记录混乱,随意增加议题;红关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将100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投入鲁家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制定下发的村民代表会议五联记录本,指导各村按照指导目录和议定事项流程图,规范开展议事和记录。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督查指导、镇纪委书记定期审核签字。将议事程序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善导致不良影响的,及时纳入当季度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作。二是督促各村严格按照“1422”村集体经济运行模式(制定一个章程、开好四个会议、做好两个公开、落实两级监督),研究、使用村集体经济,构建决策民主、程序规范、监督有效的运行模式。同时指导各村举一反三、严格自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为薄弱。案件审核、审批意见签署不规范,无行政执法资质人员参与案件法制审核工作。2024年办理4起非法取水案件,存在案件定性不准、处罚结果不当、作案工具未依法收缴,取水情况仍然存在。2022上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兴村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因未批先建、非法占地被区综合执法局分别罚款43.97万元、14.92万元,镇党委整合专项资金用于缴纳罚款。2023年办理的上源村杨某某晾晒场拆除案件因执法程序、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行政败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截至目前,红寺堡镇在编干部 57人,已有20人考取执法证件二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强化监督巡查责任落实。采取村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明确巡查具体负责人,每月对非法取水巡查不少于3次,建立健全了巡查台账,巡查期间未发现辖区内非法取水现象。针对2024年已核查整改的4起非法取水点,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监督巡查,期间未发现非法取水现象。三是已通过每周帮扶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学习。  

11)法治宣传不够得力。镇村未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高额彩礼依然存在20222023年,团结村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起。2024年前10个月,团结村额彩礼引发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达50件,占全区案件总量1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截至目前,红寺堡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8次,普法宣传7次,在“中国葡萄酒第一镇”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7条。二是截至目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72件,其中涉及婚恋家庭纠纷54件,均化解完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弱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有差距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2)镇村两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干部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不精准。20222024镇党委未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任务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镇村两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已按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会议聚焦廉政风险排查、责任落实等重点,形成针对性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二是镇纪委组织全镇干部对照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和制度机制,全面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2次,涉及37人共70个风险点,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现已全部化解,同时定期开展风险防控监督检查。三是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细则,并制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镇纪委每半年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与检查。

13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包抓村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镇党委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班子成员与各包村干部围绕工作进展、廉政风险、思想动态方面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68人次,镇纪委进行专项督查核实1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二是通过科学调整,镇党委重新调整领导班子任务分工并建立年度评估机制,避免职责交叉、力量分散,切实提升班子整体运行效率和履职效能。

14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重视不够镇党委通报反面典型案例不够经常,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多发频发。20222024年共有14名镇村干部受到处分,其中党纪处分9人、政务处分7人。1机关党员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聚焦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通过镇村两级精准摸排,目前已储备入党积极分子72名。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制定发展党员流程清单和时间节点表,由镇党建办审核把关,对新发展党员的材料进行“一对一”指导填写,今年发展的18名发展对象均按标准流程推进,未出现程序遗漏或简化情况。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审制”,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初审,镇党建办对18名发展对象进行9部门联审,政审合格率100%。截至目前,18名发展对象均按期转为中共预备党员。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蚁穴之警》等警示教育片18场次,覆盖党员700余人,强化“以案明纪”效果。按计划组织所辖17个党支部开展纪律党课《以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硬杠杠锻造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指导各村依托“三会一课”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镇党委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截至目前,已与17名发展对象均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情况。

15检察建议工作落实不到位。2022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共下发关于未成年人早婚监护监督不到位等检察建议书7件,镇党委未就相关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致使同类问题反复发生。20222024年,团结村发生治安案件中涉及未成年违法行为人75人。2024年前8个月,镇辖区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通过组织镇村儿童督导员培训讲解、走访入户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早婚违法行为,确保监护人履职尽责,儿童督导员监督到位。积极对接红寺堡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重点关注未成年群体,预防未成年早婚、犯罪等问题发生。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截至目前,自7月份以来,联合司法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2次,各村常态化开展“校园护学岗”行动。三是强化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加强与公安、检察院联动,依法对旷课逃学、参与赌博等未成年人员进行干预。强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教育帮扶,目前在册管理未成年矫正对象4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50人。

5.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够有力。

16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点。2022年全镇共实施21个项目,监理单位全部为同一家公司,涉及监理费用112.3万元。弘德村项目规划评估研讨不充分,投资大收益小。20212022年,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和红寺堡镇共投资611.31万元改造民宿16座,20246月才出租使用,管理运营水平不高。截至目前收益仅为3.8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避免单一主体中标,从而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工程质量。目前我镇2025年工程项目均采取统一招投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同时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管理能力,通过播放警示宣传片的方式,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廉政意识。二是2025年我镇项目规划评估研讨工作紧紧围绕“可行性、合规性、效益型”核心,做好全流程把控。在项目上报之前,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听取农户意见,确保项目贴合本村实际需求,同时邀请行业部门实地调研论证,参与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土规划,确保评估全面性,现场勘测后提请镇党委,研讨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会后聘请专业设计公司进行实地编制可研初步设计等,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17老年饭桌运行不规范。各村老年饭桌均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截至20254月底,老年饭桌结余资金18.9万元上源村老年饭桌建成未运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上源村已与第三方配餐企业签订协议,老年饭桌以配餐形式正在运行。共有结余资金45849.4元,20258月份和9月份老年饭桌运行费用19305元已经过红寺堡镇党委第16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剩余结余资金预计年底全部支付完毕。朝阳村已与第三方配餐企业签订协议,老年饭桌以配餐形式正在运行。结余资金14772.4元已支付完毕。二是光彩村老年饭桌结余资金8329元已支付完毕。光彩村已与第三方配餐企业协商签订协议,老年饭桌现已正式运行。三是弘德村已与第三方配餐企业协商签订协议,老年饭桌现已正式运行。结余资金用于老年饭桌使用。

18民生领域资金监管不到位。红海村、梨花村、朝阳村4人冒领养老金6.91万元至今未追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将红海村、梨花村、朝阳村4人冒领养老金6.91万元全部追回。其中红海村蔡润英违规领取养老金12549元已全部退回红寺堡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支出专户上。梨花村何秀兰违规领取养老金11156元、杨彦萍违规领取养老金20039.76元,已全部退回。朝阳村穆长兰违规领取石嘴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966元已全部退回。二是已通过镇村干部工作例会、镇村干部走访入户、村民小组微信群等方式强化社保政策宣传。

6.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9)资金使用不规范。2022团结村10个月内更换墨盒等办公耗材80次;2024年支付干部体检费用7.1万元,报销凭证无会议纪要及体检人员花名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各村报账人员在后院二楼会议室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包括报账程序、各类资金使用方向、会计核算理论知识、固定资产管理、分析村两委换届审计发现问题等,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村级报账人员的业务能力,为今后报账奠定坚实基础,筑报账绿色屏障。二是镇财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季度对各村账务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报账程序、原始资料、资金用途、会计核算、“55124”台账、“1422”台账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意见且督促纠正,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各类资金使用规范。三是实行层层审核,先由村级报账员收集原始资料进行报账,再由村级财务人员初步审核、镇级财务人员最终审核,对于有问题的单据返回村级报账员处进行纠正修改,保证支付资料真实、合理、完整、规范。

20违规发放误工补贴。20222024年召开3次人代会为有固定收入人大代表违规发放误工补贴0.84万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镇综合办公室人大工作人员认真梳理20222024年务工补贴发放明细,现已收回0.92万元且上交至红寺堡镇基本户,财务人员按照财务规定已计入人大工作经费。二是常态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  

7.农村三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1村集体资金投资收益低。20212024年,河水村、兴旺村分别将100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投入鲁家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未取得任何收益。2024年到期后续签合同,约定固定年收益为1%,收益低。河水村烘干房12万元租金至今未收回。朝阳村民生用房7.04元租金未收回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已按季度向各村下发《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使用相关问题提醒的函》、《工作提示》,督促所在村采取措施,提前策划项目,制定实施方案,资金到期后尽快签订协议。二是河水村村民委员会已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目前已对宁夏熙悦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中。三是通过协商、下发催缴单等方式,朝阳村民生用房7.04万元租金现已全部追回。

22村集体资金使用不当。2022年,兴旺村使用村集体收益资金支付网格员及自聘村级管理人员工资共4.02万元,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全镇16个村村集体经济收益情况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各村制定《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23村集体资产闲置。红海村枸杞烘干房闲置弘德村游客集散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晋江市场二期均未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红海村烘干房已于202545日出租给个体户,年租金1500元。二是弘德村晋江市场二期已投入使用,目前二期商铺与晋江市场一期、三期共同租赁给62位农户、1家企业,并收取租金63.929674万元,收益率4.68%

24资产管理不规范。红关村1价值2.4元的播种机丢失;上源村3台价值0.375喷药机、2台价值0.7的旋耕机丢失。东源村11项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系统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根据农业农村局相关规定,将在20261月年报填写中进行台账更新。二是已将东源村11项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还有弱项

8.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25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镇机关党支部连续3年被评为三星级党支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组织委员选举为红寺堡镇机关党支部书记,专职负责镇机关党支部各项工作,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组织委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结合传统节日、工作实际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进一步丰富支部主题党日形式,通过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培训等,进一步规范活动开展和会议记录,持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2025年截至目前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8次、支委会8次、书记讲党课2次、党员大会3次。三是2025年选举红寺堡镇机关党支部班子,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依托“三会一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并指导各村组织党员开展护学岗、卫生整治、关爱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  

26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推进移风易俗深化婚丧改革有差距。2023年领导班子述职未将推动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等内容纳入,20232024年民主生活会均无执行婚丧事宜情况说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截至目前镇机关党员干部报备9名。利用“中国葡萄酒第一镇”公众号等载体发布高额彩礼专项治理“1+8”等相关政策和《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送移风易俗公益短视频、宣传短片10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志愿者、驻村干部、网格员,结合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发放政策明白卡100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电子屏标语80条、制作宣传栏17个;邀请红寺堡区“红融融”宣讲团、博渊文化艺术团在16个行政村开展移风易俗巡回演出和宣传宣讲活动32场次,惠及群众3000余人次。

27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镇机关党支部原支委委员组织关系转出后仍参加支部委员会议。2023年梨花村党支部2名党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基本合格”,不符合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定。河水村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对照党员线上关系和纸质档案,目前,已对全镇1088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逐一核实,建立台账,明确党员基本情况、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入党时间等信息。已按照“三上三下”对镇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及时进行选举,按照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二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3次,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和流程培训,进一步明确要求、提高认识,确保思想重视到位。三是各支部在6月底对本支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梳理通报,同时各包村领导结合实际列席指导本村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25次。

9.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严谨。

28)落实“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2023年讲党课形式单一,无交流讨论等内容;2024年“三会一课”缺少规定学习内容;20222024年镇机关党支部25次“主题党日”、7次党员大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所辖17个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宣传印发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各村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交流研讨,学习形式、内容进一步丰富。二是镇党委所辖17个党支部2025年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已按月制定8次“月月清”清单,各村党支部严格落实规定动作、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三是强化党务培训。围绕发展党员政策法规、发展党员5环节25步骤、学习教育政策解答等组织各村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2场次,覆盖党务工作者17人次。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办干事对所辖16个村党支部开展工作指导,平均每月下村指导2次,各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合理规范。

29发展党员不规范。20222024年,全镇共发展党员25名,其中11名党员预审工作镇党委会议研究时间早于村党支部请示时间,3人有《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其余均缺失。红海村、朝阳村2名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批复时间超过1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务培训。围绕发展党员政策法规、发展党员5环节25步骤、学习教育政策解答等组织各村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2场次,覆盖党务工作者17人次。二是20222024年全镇25名发展党员《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逐一填写完整。同时对全镇2022202417个党支部发展的所有党员档案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完善。三是指派2024年录用党员干部张小丽担任党务工作者,负责发展党员工作。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办干事对所辖16个村党支部开展工作指导,平均每月下村指导2次,确保各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合理规范。

30个别村换届选举存在风险点。朝阳村村委会主任202111月被镇党委停薪停职,至今未依法罢免,不符合《红寺堡区调整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村干部暂行办法》规定。振兴村20246月成立以来,至今无村监会,不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红寺堡镇16村严格落实后备力量“选、育、管、用”四个环节,建立后备力量“一人一档”,落实导师帮带和跟岗锻炼机制,截至目前,后备力量144人均已建立“一人一档”,55人跟岗锻炼,19名后备力量顺利入选村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换届选举。二是将光彩、团结、梨花、上源村确定为换届重点村,并已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和撰写整改进展汇报,镇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分别2次下村就软弱涣散、换届选举等日常工作做指导。三是结合朝阳村村情考虑,拟让朝阳村党支部书记冯国平在2025年换届选举中,实现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四是按照程序指导振兴村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10.镇村干部管理不到位。

31)工作作风不够严谨。2022年以来,镇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未撰写调研报告。班子成员未及时签阅电子政务文件,导致文件流转缓慢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上级文件要求,深刻认识调研报告撰写是总结工作、发现问题、推动落实的重要载体,各班子成员已按要求撰写“四下基层”调研报告10篇。同时严格落实“四下基层”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包联村、田间地头、项目一线开展调研,每人累计走访群众不少于50户。二是镇党委会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操作使用培训会”,通过现场互动交流、提问解答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领导班子、四办四中心主任全面地了解全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系统提醒功能、分级分类展示、移动签阅、授权代办等功能的使用办法,提高文件签阅效率。同时,推动实现单位内部无纸化办公,实时处理公文,降低工作成本,提升工作效率。业务干事熟练掌握协同办公系统的日常使用,实现公文管理、事务管理、会议管理无纸化,及时接收电子公文,实时办理事项,并规范整理归档,并做好使用全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保密工作,确保电子公文传输安全高效、规范运转。

32镇村干部担当意识不够强。2024年,个别机关干部未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导致梨花村17.08亩开荒地被确权,造成镇政府败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在红寺堡镇每周学习例会和各类培训学习中,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及国家、自治区、红寺堡区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利用微信群、公众号、广播大喇叭等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土地确权、耕地保护等相关政策,引导群众主动参土地确权全过程监督。(四)聚焦纪检、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有漏项,长效机制不够完善

11.对纪检、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3)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2024年,区纪委日常监督反馈宁夏汇达阳光生态酒庄拖欠同原村土地流转费未支付、梨花村54户群众赊购饲草料配送中心欠款未追回等问题均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汇达酒庄已于2025630日将拖欠同原村2024年土地流转费全部结清。二是红寺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协助梨花村核实欠款催款单,现已追回部分欠款,梨花村正在通过入户协调、下发催款单积极追回资金,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34个别问题存在边改边犯。2023年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反馈指出“应缴财政款未上缴”问题,巡察发现,仍有20.49万元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我镇已将20.49万元应缴纳财政款全部上缴国库。

35举一反三自查问题整改不到位。全镇摸排卫生厕所8881所,仍有105所问题厕所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服务管护机制。我镇共有2辆吸污车,每月为农户进行粪污清运服务,做到群众反映有人管、厕所满了有人抽、设备损坏有人修,巩固卫生改厕成果。二是2025年通过问题厕所自查,我镇共有未整改卫生厕所110座,分两年完成,2025年60座,2026年50座,2025年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整改成效,实现清零见底

开展“回头看”核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已完成整改事项是否存在反弹回潮,阶段性整改事项是否按计划推进,对未达标的问题建立“二次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补改措施与时限。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整改成果进行全面评估,对整改不到位、走过场的情形严肃问责,杜绝整改“打折扣”现象。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系统梳理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挖根源,分类完善制度体系,重点健全党建工作、干部管理、村级“三资”监管、项目建设等领域,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常态长效

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制度空转等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问题反弹。通过宣传栏、公示栏等方式公开整改情况,设立举报电话与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反馈作为整改成效的重要评判标准。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委员会

202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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