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宁金发〔2026〕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帮扶小额信贷按照贷款利率的80%给予贴息”。现对6208户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帮扶小额信贷贴息进行区级公示,公示时间10天,涉及贴息笔数7106笔、金额2786854.35元(大写:贰佰柒拾捌万陆仟捌佰伍拾肆元叁角伍分)。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查核实,核实后依规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4月26日
监督电话:0953-5098510
附件:红寺堡区2026年第一批享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人员及资金公示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