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规范畜禽养殖、屠宰、经营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
1. 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化合物及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2. 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销售休药期内畜禽,或兽药残留超标。
3. 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随意丢弃、贩卖病死畜禽。
(二)畜禽屠宰环节
1. 私屠滥宰、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的“黑窝点”。
2. 屠宰、加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
3. 对畜禽及产品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非法增重造假。
4.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检疫不合格肉品,伪造、变造、买卖检疫证明。
5. 屠宰企业不落实进厂查验、同步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三)肉制品生产经营相关环节
1.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原料肉。
2. 以低价肉冒充牛羊等高价肉,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3. 使用工业火碱、甲醛、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
4.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造假、配料不实。
5. 经营腐败变质、过期肉及肉制品。
(四)其他违法违规及作风问题
1. 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违规出具检疫证明、吃拿卡要等问题。
2. 为制售假劣肉制品充当“保护伞”、权力寻租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53-5098510,0953-5098511
2. 信件举报: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西街003号农业农村局,邮编:751900
3.邮箱举报:hsbnmj@126.com
4. 现场举报:前往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或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当面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0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