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深入纠治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法定工作日受理)
二、征集范围
1.评定违规干预类
各类人员在评定、审核、发证各环节违规干预评定审批,未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利用职务便利或人情关系,故意提高、降低、虚构残疾等级,为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出具评定结论。
2.徇私舞弊类
评残、办证人员收受财物、接受宴请,搞“红包评定”“关系评定”“人情证”,权钱交易、优亲厚友。
3.虚假评定与材料造假类
评残机构、医师未严格执行国家评定标准,违规出具虚假评定报告、虚假医学证明。申请人、代办人伪造病历、检查报告、身份证明等材料,虚构残疾状况,骗取残疾等级及相关补贴资格。
4.动态管理与待遇落实类
残疾人残疾状况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重新评定、复核,造成证件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不予受理范围
1.反映内容不属于评残办证和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诉求的;
3.正在或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三、征集方式
电话举报:0953-5098161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夏季14:30-18:30)。
邮箱举报:hspcl123@163.com
来信举报:
地址:红寺堡区弘德路与燕然路交叉口东220米(吴忠市红寺堡区残疾人联合会)。来信请注明“红寺堡区纠治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线索”,并留联系人相关信息。
四、有关要求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具体可查,注明被举报对象、时间、地点、问题详情及相关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反馈。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所有线索逐一登记、认真核查、依规处理,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吴忠市红寺堡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