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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6-01-29 来源: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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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谋划推进红寺堡区时期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工作,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成果,并组织对辖区内(不含太阳山开发区)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和责任人灭失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红寺堡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次认定结果公示期30天,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将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回复,对回复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裁定。

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001

联系电话:0953-5085678

人:李东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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