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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级管理电力企业/设施安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6-01-12 来源: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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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有序、重点突出的电力安全管理机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宁夏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总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以下的火力发电企业(以站场为单元,含自备电厂;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以下的光伏、风力等发电企业(以站场为单元);独立储能电站: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输配电线路(含配变电站、增量配电网)开展了分级分类评定。

现将分级分类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即2026112日起至141800止。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至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9535098559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汇总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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