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寺堡区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加工利用项目进行验收。
共涉及四个乡镇,回收残膜共计313.8吨,每吨补助732.78元,补助资金229945.7元;由宁夏塑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加工利用(颗粒)21.675吨,每吨补助800元,补助资金17340元,跨县区运输残膜154.71吨,每吨补助30元,补助资金4641.3元,由宁夏弘鑫达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加工利用(颗粒)56.775吨,每吨补助800元,补助资金45420元,以上共补助资金共计297347元。
现将红寺堡区农用残膜回收加工利用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政府网站
监督电话:0953-5098510
0953-5089950
附件1:红寺堡区2025年残膜运输、加工补贴公示表
附件2:红寺堡区2025年残膜回收公示花名册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