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商投发〔2025〕10号)文件要求,通过经营主体申报,商投局审核,第三批符合补贴要求的企业共计3家,补贴资金共计26.7755万元。11月25日经红寺堡区商投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补贴资金认定(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补贴主体及资金情况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邮箱或来访等方式,向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反映。来信请寄: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邮编:751999。电话:(0953)2756665。电子邮箱:hspzsj@163.com。来访接待室设在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616室。接受电话反映和来访反映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反映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将组织人员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若所反映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补贴项目资金的资格。
附件:红寺堡区2025年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第三批拟补贴资金认定公示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