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草原补助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5〕43号)精神,2025年度林下种植补助标准为100元/亩,林下养殖禽类补助标准为3元/只,林下原材料产品采集加工100元/吨。
经验收,宁夏永进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吴忠市红阳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北海林场等经营主体已完成相关林下种养殖、采集任务,具体补助情况详见《红寺堡区2025年度林下经济补助资金统计表》。
现对以上内容通过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共7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953—5090170(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
红寺堡区2025年度林下经济补助资金统计表(1).xlsx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