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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2025年扶持发展庭院经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红农发〔2025〕67号)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开元村和香园村申报的2025年扶持发展庭院经济合作社社员进行验收。我局于2025年8月14日至24日在我局公示栏和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意见或建议。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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