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2023〕541号)要求,我乡负责实施大河乡开元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现对项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大河乡人民政府联系。
一、工程名称
大河乡开元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
二、工程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开元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
内涝治理、道路改造、涵洞工程、照明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五部分;其中:内涝治理、道路改造包括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更换面板)5641.8m,路肩加固工程1551.5㎡,检查井加固24座;涵洞工程包括拆除恢复3道1-0.5m钢管涵18.0m,1道1-0.8m钢管涵6.0m;照明设施包括安装太阳能路灯(高6m)167盏;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标志牌6块,道口标柱24 根,橡塑减速带18.0m。
四、资金情况
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159.01万元,其中工程费146.9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为7.48万元,预备费为4.63万元。
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五、工期情况
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2025年8月-2025年11月。
六、项目实施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农村交通条件,为农产品运输提供了便利,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群众收入。同时,将会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增强乡村的服务职能和承载能力,推动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程,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目标奠定基础。
监督电话:12317
建设单位监督电话:0953-5095188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