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1日,向太阳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头雁领航,高位推动抓整改。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为副组长,综合办、党建办、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统筹协调等工作。镇党委书记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和推进会,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亲自督办、逐一研究,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系统谋划,精心筹备抓整改。召开镇党委专题会通报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聚焦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7个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形成《中共太阳山镇委员会 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红寺堡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太阳山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全面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和各自思想、工作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党委班子主动扛实整改政治责任,对认领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压实责任,明确目标抓整改。结合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及办公室、中心职能职责,将37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分解到各办公室、中心,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压实到人,形成党委书记牵头,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办公室、中心配合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各班子成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亲自上阵、靠前指挥、一线作业,办公室、中心之间加强配合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相辅相成,推动问题一改到底,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止2025年7月15日,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制定的107条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移交信访件3件,已办结。
(一)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红寺堡区委各项工作要求有差距。
1.推动政治建设还不够有力。
(1)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有差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对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仅限于原文传达,重点内容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不够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不足。如,2023年区政府下达小麦种植任务8000亩,未完成927亩;2023年镇政府下达各村麦豆套种1600亩,仅巴庄村种植525亩,其余各村均未种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关键少数” 引领示范作用,在学习中先行一步、学深悟透,力求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截止目前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围绕学习贯彻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展交流研讨1次,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学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二是强化学用结合。组建各班子成员、中心主任、业务干部参与的打好打赢稳增长促发展“六场硬仗”宣讲团,围绕民生、产业、就业、国土、安全生产等开展宣讲11场次,以讲促学、以讲促干,提高学用结合能力;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对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粮食种植任务照单全收,要求各行政村提高认识,积极快速响应逐片逐地块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粮食种植任务,举一反三加强督导验收,在种植季节组织干部抽查核验种植亩数,确保种植任务高质量完成。
(2)学用结合不紧密。“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双随机”学习交流研讨机制坚持不够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目标任务落实不够有力。2024年班子成员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未撰写调研报告,以学促干的意识还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止目前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共14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学习交流研讨机制,组织定期开展交流研讨,目前已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行交流研讨,会上随机点名3人交流发言。三是组织各班子成员、中心主任围绕打好打赢稳增长促发展“六场硬仗”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目前正在调研阶段。
(3)“精耕细作”抓落实还有差距。重点工作落实未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相结合,黄花菜产业品牌竞争力不强、附加值不高、销售渠道单一,乡村振兴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解决的还不够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将其与自治区第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通过农村产业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导干部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并将其融入到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实际工作中,确保理论学习能够切实指导工作实践;二是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走品牌化发展新路子。申请注册“太阳萱”黄花菜品牌商标,设计黄花菜统一包装,挖掘黄花菜的文化内涵和独特品质,制定统一的品牌形象和宣传策略,以品牌建设保护我区优质黄花菜品质。同时,积极创建“三品一标”,进一步增强我区优质黄花菜影响力,在保护我区原产地优良品质的同时,推进黄花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品牌推广,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着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加大对黄花菜深加工的探索,争取开发黄花菜的多元产品,如黄花菜牛肉酱、黄花菜休闲食品等,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2.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压的不实。
(4)紧盯任务抓落实不够。对红党办发〔2024〕56号文件班子成员未签阅,直接批转至办公室,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未将深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对“六权”改革任务中牵头的6项涉林权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2022-2024年承担配合任务177项,均缺少相应的工作资料。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红星村、巴庄村田边、G338沿线均存在私埋乱葬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文件流转与学习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文件处理流程,对上级重要文件(如红党办发〔2024〕56号),必须先经班子成员逐一签阅,明确标注阅读意见,杜绝“批转了事”;二是强化办公室统筹督办。办公室负责对上级文件流转全程跟踪,对未及时签阅、无贯彻意见的情况,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醒相关成员,确保文件处理不拖延、不缺位;三是通过例会传达学习林权政策,利用“六场硬仗”政策宣讲周及植树节宣传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林权改革政策;在买韦路两侧林带发展黄花菜林下经济、巴庄村林带发展经济林等特色产业,对园区6个行政村37322.01亩确权集体林地柠条进行平茬;配合林草部门对辖区内非法开垦林草地行为进行打击。
(5)破解乡村治理难题思路不宽。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短板明显。对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未学习贯彻在乡村治理中推广应用清单制相关会议精神,未指导各村编制自治事项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协助政府工作清单;部分村《村规民约》未及时修订,对高额彩礼、人情攀比等行为未制定可操作的细则罚则。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不够深入,群众法治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作业充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助推平安建设。严格落实“塞上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推行“网格化治理”,将各村划分为61个网格,配备网格员负责信息收集、矛盾排查和问题上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联合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修订村规民约,及时开展高额彩礼普法宣传,建立“五色”动态管理台账,在各村设立高价彩礼红黑榜,目前拟奖励零彩礼家庭3户。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联合司法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次,重点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培养法治带头人,协助开展普法宣传和矛盾调解工作。
(6)巩固“55124”村级治理经验不到位。红寺堡“55124”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2023年被中办、国办通报表扬,2019年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列为《首批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目前,被巡察村低保、临时救助、监测户评定,惠农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未完全按“55124”村级治理模式执行,存在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津贴申报等均不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问题,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理解执行不到位,存在“55124”台帐记录不规范、巴庄村村监会主任不是村民代表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两项补贴”发放册每月在“小微权力一点通”、村民信息群、村级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公示,保障村民知情权、监督权;二是组织各村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推选村监会主任和成员。
(7)排查化解信访矛盾力度不够。2021-2024年区信访局转办信访案件达80件(次),太阳山镇仅登记26件(次),买河村重复访、越级访达18起,其中涉及低保、公益性岗位8起。2022-2024年公安机关介入处理的矛盾纠纷达179件,买河、周新等村占总量的42%,2022-2023年周新村发生3起盗窃、猥亵儿童、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力度,提升信访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做到转办案件接收登记及时;二是梳理近年上访案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口沟通交流,做好政策解释;三是强化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管理,定期开展“塞上枫桥”基层法治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判涉政涉稳风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3.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存在短板。
(8)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乡镇无专用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资管理不规范。2023年度3名班子成员未“述安”,安全生产领域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还不强。2024年8月发生3名干部溺水事件后,镇党委仅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心理矫正等工作,未修订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做的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已汇报区政府争取资金储备库选址工作已完成。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并参考林草局、应急管理局等经验,制定我镇物资管理制度,由专人管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待仓库完善后实施;二是“述安” 工作与预案整改落到了实处。已要求班子成员在述职报告中必须包含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由镇纪委和应急办领导一起把关,不合格报告一律退回重改。针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重新梳理汛期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风险点,对现有预案中不符合实际的内容已进行修订;三是干部管理与培训持续强化。全面梳理干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考核奖惩等内容,压实安全责任。多形式开展及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目前参加自治区、吴忠市及红寺堡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3次,开展消防安全、灾害信息员等培训2次,覆盖200人次,有效提升干部风险意识和处置能力。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9)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党委书记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镇人大主席分管项目、村集体经济等政府工作;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领域、包抓村党组织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对农业保险审核把关不严,仅安排1-2名三支一扶人员对保险公司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验收,造成2022年红星村、周圈村分别虚增投保面积12021.3亩、1015.9亩,套取保险补贴23万余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党委书记听取2025年上半年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二是在太阳山镇2025年第9次党委会议中,对班子成员工作职责进行重新分工,严格按照“党政分开、权责清晰”原则,调整镇人大主席分工,聚焦人大监督、代表联络等主责主业,确保其精力集中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三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保险购买进度与验收程序,严格落实《吴忠市红寺堡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加强对保险公司购买、验收环节的审核把关,压实验收人员责任,严格按照验收程序执行验收。针对性调整人员配置,优化协作机制,明确各岗位职责边界、对接流程,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支持。
(10)工作部署不够严谨细致。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仅研究1次,且未制定年度任务安排,未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中央、区市及区委纪委全会精神只传达学习,无贯彻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半年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结合党员干部集中轮训、党员冬训、干部周例会等,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纪委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典型问题的通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提出贯彻意见并抓好落实。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观念和底线意识,自觉校准思想之标,绷紧作风之弦。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纠治,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防止因患得患失而迟滞行动、贻误时机。
(11)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村干部发生违纪问题后,有针对性开展谈话提醒、廉政谈话少;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精准,管控措施操作性不强;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利用辖区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未能举一反三、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廉政警示教育周,开展交流研讨,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对5名镇村干部开展谈话提醒;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督促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及时查找廉政风险点,针对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并逐级审核把关,签字背书。三是利用干部例会经常性深入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及通报学习辖区违纪违法案例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提醒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底线、不碰纪律红线,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推动警钟长鸣于耳、廉洁常驻于心。
5.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
(12)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自查不彻底,措施不具体。围绕《红寺堡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自查自纠清单》8项自查内容,仅排查2个微信工作群问题,自查未做到村级全覆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7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同时,突出干部日常管理,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经常敲响思想警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排查镇村两级工作群,重点对与实际业务脱节、多头重复、所占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以及长期不使用或使用范围小、频率低的“僵尸群”“空壳群”等进行整顿,坚决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做到镇村两级全覆盖。
(1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项目管理等制度未及时修订,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2024年禁牧罚款及违规发放的交通补贴3077.5元未及时上缴国库。财务支出审核不严,2023年小泉村圈棚拆除、2024年红星村农田道路维修多报销机械租赁费3640元。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2022年至今支付各类资金记账凭证中均无党委会议纪要,部分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2022-2023年镇党委用村级办公经费支付村干部意外伤害保险2.8万元;2024年用光伏资金支付买河村卫生室空气能费5.7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有16笔119.1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脱离监管。2021年违规提留黄花菜、圈棚建设项目管理费2.9万元。周圈村180.8万元、潘河村68.4万元壮大村集体资金及收益未收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财经服务中心及时优化了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及资产管理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专管,固定资产及资金严管;二是接受建议,财经服务中心及时清理相关未完善的账目,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履行财务制度,规范了相关的报销程序及上会程序;三是加强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做到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多人审批,多人监督减少专项资金的错误使用流程;四是及时督促潘河村、周圈村收回壮大村集体资金,防止资金严重缩水,2025年共收回壮大村集体本金6.8万元,同时积极协调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争取以物抵债、盘活资产、分期付款等方式,督促加快还款进度;五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及时录入资产系统,防止形成帐外资产。
(14)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租用的4辆公务用车由各中心、办公室自行管理,存在派车不审签、出车后多次合并补签、个别车辆保养频繁、驾驶人员不明确等问题,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完善公车使用登记制度,要求公车使用人员详细记录每次公车的使用时间、事由、行程、使用人员等信息,杜绝事后补签现象。对公车审批单一季度一归档。二是完善车辆维修保养审批流程,严格控制维修保养费用支出。加强对车辆维修保养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15)项目管理不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未移交村集体管理,2022-2023年利用财政奖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的23座日光温棚未移交相关村集体,由太联社出租给第三方经营。项目入库程序不规范,2023年小麦、大豆和玉豆套种补助项目未执行村申报程序,未在村级公告公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我镇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资产移交,对接红寺堡区财政局和区委统战部,将2022-2023年建设的23座日光温棚移交巴庄村和周新村村集体,由村集体监管使用;二是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严格按照项目入库程序要求,跨乡镇项目在征求相关村意见的前提下由乡镇统一申报。2025年小麦、大豆和玉豆套种补助项目征求村级意见后进行申报,完善申报资料,严格按照项目入库程序要求,规范申报程序;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项目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入库程序申报、审核项目,实时跟踪项目入库流程,及时修正补充完善项目入库资料。
6.发展村集体经济思路不宽,太联社运行不规范。
(16)村集体经济形式单一、收益偏低。各村均有种养殖合作社,实际独立运行仅1家,合作社百万元年均收益不足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鼓励辖区7个黄花菜主产行政村利用壮大村集体资金及现有黄花菜加工设施设备,发展本村特色优势黄花菜产业,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村民增收致富;二是多维度宣传农特产品。邀请央视《山水间的家》栏目组、本土网红宣传辖区黄花菜产业,打造品牌,提高产业知名度,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17)“太联社”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太联社”于2023年2月成立,整合11个行政村壮大村集体资金1543万元,用于统一收销黄花菜,由联社党委主导合作社经营管理,太联社理事会、监事会作用未发挥,且未按“1422”台帐规范运行。2023年销售货款尚有182万元未追回,外聘销售经理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太联社成立至今未进行过财务决算,未给各村分红,无实际收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体制机制。按照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完善太联联合社的章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强化理事会、监事会作用,确保联合社运行科学、规范;二是加强财务运行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核和资金使用,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公开,接受成员和群众监督。同时,加强对联合社运行的日常监督,严格按照“1422”台账,对重大事项决策、财务收支、项目实施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联合社规范运行;三是加快追回资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外聘销售经理职务侵占案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争取尽快追回被侵占182万元销售货款;四是规范管理收益分红。2023年太联联合社已向入股行政村分红金额达120万元,同时加快2024年太联联合社年度决算,收益按照相关制度予以分红。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7.基层党建基础不牢。
(1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不够深入,“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开展不力,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红寺堡区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明确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标准,组织开展各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1期,确保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传达到位、落实到位。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例会3次,有效推动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二是积极对接红寺堡区委组织部,“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因基层减负工作已不再要求各村党支部开展。下一步太阳山镇党委将紧盯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工作,推动党建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19)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党员违纪行为多发,2021-2024年党员违纪13人,行政处罚6人;村镇干部违纪10人,行政处罚1人,2名村党员干部因酒驾、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处理,1名村党员干部因骗领居民身份证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实践锻炼活动,通过镇村干部大会、干部例会、“三会一课”等方式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2024年红星村违规违纪党员在各村党支部“三会一课”进行通报,已于2025年4月28日-30日召开召开镇党委党校农村党员、后备干部、村干部培训班(第一期),培训人数74人,将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落到实处。
(20)发展党员不规范。白塔水村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会党员人数不过半;兴民村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早于党委审批时间,递交转正申请时间迟于党委审核时间;潘河村个别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中出现性别错误;周新村入党积极分子未参加规定的理论学习;红星村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中无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潘河村、白塔水村、兴民村、周新村、红星村党务工作者和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将巡察出的问题作为反面教材,在党建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村对照自查。二是对各村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明确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对发展党员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类,要求各村全面对照自查整改。目前兴民村、潘河村、周新村、红星村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强化监督抽查,镇党建办每月对2个村的党员档案进行抽查,并对近3年新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回头看”。
(21)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不到位。每村虽储备了3-5名村级后备干部,但整体能力素质偏低,且未分类开展教育培养、实践煅炼,备用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力度,开展太阳山镇村级后备力量摸底行动,有效储备村级后备力量53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69.81%,“90后”占比77.36%,村级后备队伍整体呈现年轻化、高学历化。二是完善培养机制。坚持镇、村两级联合培养,将53名村级后备干部纳入村“两委”管理范畴,按照“一人一档、一村一册”的方式,建立村级后备干部档案和人员台账,加强跟踪管理,实现精准培养。三是建立培训计划。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通过区级集中培训、镇村联络培养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务、村务、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领域培训内容,为村级后备干部充电蓄能,全面提高后备干部业务能力,已开展村级后备干部培训1期。
(22)党建带团建工作滞后。对团建工作重视不够,团镇委班子不健全,各村团费收缴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全,新发展党员中无团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完善镇团委组织架构,明确各人员职责分工,确保团组织工作有序运转。二是按照团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团费收缴管理,详细记录团员团费缴纳情况,规范团费收缴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形成完整的团费收缴管理体系。三是认真健全档案管理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全面建立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
8.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
(23)工作作风不够严谨。收发文簿存在随意乱画现象,2022年8份文件丢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随意乱画的收发文薄重新誊抄登记并定期对文件进行清查和整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况。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签收、登记,建立收文台账,避免公文体外循环”。严格按照文件批示内容进行传阅,文件流转结束后及时进行归档,做到文件资料及时收集,按要求整理归档,坚决杜绝文件丢失情况再次发生。
(24)会议记录内容与会议议程不符。2022年4次出现乡村振兴有关会议议程与会议内容完全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会务管理要求,对各业务口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记录要点,规范记录内容,加强对各业务口会议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会议内容,确保会议议程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
(25)干部精气神不足。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过得去,缺乏“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狠劲。如,全镇共建卫生厕所1315座,有问题厕所235户,44户未整改到位;小泉村72户房屋因盐碱化受损,目前仍有地基沉陷14户、房屋裂缝12户,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持续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入户排查,开展厕所“回头看”摸排工作,按照“技术模式问题、建设质量问题、运行管护问题、农民使用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任务。二是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入户讲解等方式,告知群众规范使用方法,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切实提高群众使用率和满意度。截至2025年7月,全镇排查共发现存在问题厕所146户,现已完成49户问题厕所的整改工作,并新建卫生厕所44户;三是针对小泉村小泉组72户农房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签订租房合同来解决农户的住房安全。截至日前,小泉村72户房屋,已签临时解围合同17户:夏树林、刘玉珍、田桂生、马志祥、张千、赵怀银、蒋满花、王文刚、马志林、李志巧、吴建军、刘兴武、马淑萍、荆贵萍、马嫣、张永兴、贺治玉。下一步,继续入户做农户工作。
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有差距
9.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6)2022年3月审计反馈杨云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4个方面6个问题,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如,各村零星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4个项目167.41万元承包给个人,2022年以来各村仍有22个零星项目49.96万元承包给个人。2023年三届区委巡察反馈太阳山镇巴庄、田原、塘坊梁、小泉4个村反馈问题中,4个方面共性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边改边犯的现象。如,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强、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不民主、党员发展不规范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指导各村党支部将中央一号文件、移风易俗等重要政策、党内法规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并对各村学习内容督查4次,召开党建工作例会通报整改情况4次,进一步提升学习的针对;二是对各村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2次,重点针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培训,同时,镇党建办对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近3年发展党员档案逐一过筛子,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规、方案完善。
10.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27)2019年三届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太阳山镇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巡察,共反馈11个方面27个问题,部分问题就事论事整改,未建立长效机制。如,2016年发放乡级人大代表误工补贴中有11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22、2023年乡级人大代表中仍有21名有固定收入人员领取误工补贴42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2016、2022、2023年违规发放的乡镇人大代表误工补贴5100元,已全部清退并上缴至镇财务;二是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且举一反三,以此作为警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对检察院检察建议重视不够。
(28)2022年针对区检察院就未成年人早婚监护监督有关问题的函,镇党委、政府未严格开展排查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提出切实整改措施,截止目前红星等村仍存在此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太阳山镇政府、党委高度重视检察院检察建议,再次学习《关于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未全履行未成年人早婚监护监督职责案件磋商的函》《检察建议》(吴红检建〔2021〕22号)检察建议,并安排部署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包村干部、三留守督导员等开展大排查活动。耐心与群众拉家常、谈教育,询问家长是否存在给未成年子女定“娃娃亲”、立婚约、谈对象等包办婚姻现象,深入了解家长思想品行、教育方法,督促家长耐心教育子女,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同时,询问隔壁邻居,该家庭是否存在重男轻女、迫使未成年人辍学、订婚、外出务工等现象进行,对摸排情况进行整理上报,建立村级、镇级未成年人早婚监护监督台账;三是成立村级、镇级未成年人早婚监护监督工作小组,发现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第一时间教育、阻止干预;同时组织开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群众对“早婚、早育”危害的认识,使更多群众认识到早婚早育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积极引导群众培育婚育新风尚。
(二)巡察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1、巡察中发现太阳山镇买河村将三届区委巡察整改档案资料丢失,村级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存在敷衍应付、边改边犯的现象。
经核查,2024年10月四届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买河村时,要求买河村提供三届区委巡察整改档案资料,因买河村负责档案资料的村干部金晓花辞职后,未按规定进行档案资料交接,致使巡察组查看档案资料时未能及时提供,直至2024年11月巡察组巡察结束后才将整改档案资料找到。三届区委巡察买河村反馈4个方面的4个问题均已整改,未影响四届区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巡察买河村的相关工作,但买河村因干部变动未及时交接工作,对巡察档案资料不重视的问题属实。经太阳山镇纪委会议研究,提交镇党委专题会议同意,对买河村党支部书记李海云、党支部副书记苏永志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村干部金晓花责令检查,向买河村党支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2、巡察发现,塘坊梁村(吴建平养殖合作社、丁占文养殖合作社)和白塔水村(谢廷养殖合作社)在购买养殖业保险时,出现数据高度雷同现象,同时发现每次投保后都会理赔,且理赔费用都是按照赔付上限理赔,塘坊梁村和白塔水村对申报数据未严格审核把关及人保财险红寺堡支公司涉嫌套取农业保险政府补贴资金。
经核查,以上问题不属实,经太阳山镇纪委会议研究,提交镇党委专题会议同意,对反映太阳山镇塘坊梁村村委会和白塔水村村委会有关问题予以了结。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担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决防止“过关思想”。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实效。
(二)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各项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针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机制。镇纪委不定期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巡察期间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发挥效能,形成长效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复发的办公室(中心)或者个人严肃问责,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委员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3-509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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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