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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8-01 来源: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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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58号)2025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按照2025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式

(一)项目实施主体。

红寺堡辖区内收贮或裹包全株玉米青贮的新型经营主体

(二)项目实施要求。

1.资质要求。

新型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的银行账户。三年内企业没有违规、违法记录,经营状态良好,实施财政支农项目,没有被查处或处罚记录。

2.养殖要求。实施主体家畜栏量要达到一定规模(肉羊存200只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

3.设施要求。实施主体具备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养殖条件、贮草池、青贮平台等设施设备,具备裹包青贮贮藏的适宜条件等。

4.档案及验收。实施主体提供全株玉米青贮收购协议或订单合同、收贮票据过磅凭证,制作的青贮饲料品质优质率必须达到95%以上秸秆黄贮牛羊存栏达不到标准新型经营主体不予补助。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1.补助标准。按照每吨补助不高于50元、每场(户)补助不得高于5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贮草体积换算吨数按照0.82/立方米等换。

2.补助方式。按照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兑付项目补助资金。经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按照《2025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填报项目申请表(见附表),于20258251800时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6(联系人:马建雄  联系电话:0953-5098511),逾期不予再受理


附件1.2025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申报、审批、验收表(青贮池)

      2.2025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申报、审批、验收表(青贮平台)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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