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5〕8号)《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进一步提升,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乡镇统一将申报表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5点前送至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
联系人:马东亚 联系电话0953-5092411
附件:1.2025年红寺堡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遴选方案
2.红寺堡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
3.红寺堡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遴选资料清单
4.红寺堡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遴选打分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