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种植主体、广大种植户:
按照《红寺堡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精神,围绕小麦、籽粒玉米、大豆、小杂粮、油料等作物,聚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引领带动全区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及方式
(一)实施内容。扶持从事小麦、籽粒玉米、大豆、小杂粮、油料等粮油作物生产的规模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开展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每个新型经营主体连片种植面积不小于100亩,不高于2000亩,全区种植任务面积2.84万亩。
(二)奖补对象。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且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奖补方式。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可按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当年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测算拨付。
(四)奖补标准。中央下达项目补贴资金142万元,奖补标准为50元/亩,最高奖补10万元。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或经抽检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补资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红寺堡区域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已承担同类财政项目的除外,严禁重复套取财政项目资金。
2.申报主体申报的种植作物必须为小麦、籽粒玉米、大豆、小杂粮、油料等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必须在100亩以上。青贮玉米一律不予奖补。
3.申报主体必须配套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模式,产量相比于我区大面积产量提升5%以上,申报主体必须提供测产报告,需要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验收。
4.申报主体种植条件良好,有专业的管理人员、责任心强、配合程度高,接受能力强的优先,种植主体要听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提升产量。
三、相关要求
1.各申报主体要上交申报表、相关资质证书、土地流转合同、种植技术方案等材料。
2.申报材料报送至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403室。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
联系人:伍英联系电话:0953-5098081
附件:红寺堡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