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设立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时间:2025-04-15 来源: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红寺堡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汛期暑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现将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举报途径公示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对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维修驾培、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0953-5087707(区交通运输局)

0953-5092215(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电子邮箱:hsbjiaotongju@163.com

收件地址:红寺堡区德水街与康济路交汇处;

    人: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举报处理

1.对于接收到的举报信息,我局将及时核查和处理,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超出管辖权限的,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告知其有权处理机关。

2.对举报属实的安全生产隐患,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及时整改。

3.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202541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