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经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拟报区委给予李毅同志嘉奖一次,现予以公示如下:
李毅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纪检干事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红寺堡人社局举报。来信请寄:红寺堡区人社局政务大厅305,邮政编码:751999。举报电话:(0953)5099700。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红寺堡区人社局政务大厅305。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举报人要尽可能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人社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且影响嘉奖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嘉奖资格。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